打工者被怀疑杀人奸尸 律师细心调查洗刷污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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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09:27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 房立 文/摄 “刚开始我觉得他真的该杀” 昨天,在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记者见到了杨玉红。当得知记者来意后,杨说:“我第一次阅卷后,认为他坏透了,真的该杀,不应该给他辩护。” 被告人革权(化名),是山西运城人,今年41岁。他对自己生自农村总有一种自卑感。高中毕业后,他开始“闯荡世界”,也开始了他接二连三的监狱生涯。 “革权的模样不错,长得很帅气。如果不是在监狱里遇到他,说他是知识分子也有人信。”杨玉红说。1988年3月,当时才26岁的革权因犯强奸罪入狱九年。对这段历史,革权的解释是“年轻,按捺不住自己”。但九年的监狱生涯并没让他彻底悔悟,反而让他染上恶习:打架和酗酒。 1996年,出狱后的革权无处可去,就投靠了当时在大连开餐馆的一个远亲夏海(化名)。夏海是个老实人,经营一个两层楼的饭店,生意称得上火爆。夏海对革权曾入狱的事情有所耳闻,但毕竟是亲戚,夏海就收留了他。但革权到来后,夏家天翻地覆。 “被害人不仅被杀害,还被奸尸,而革权又有强奸的案底,我第一次阅卷时,觉得不应该给这样的人提供法律援助,该杀!”杨玉红的言语里充满愤恨。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何律师又给他做了无罪辩护呢? “一般的律师对付不了革权” 革权到夏海的饭店做帮厨,每天8点就得起床为大师傅做准备工作。时间一久,革权对这份工作产生了厌烦心理,恢复了常态,经常喝酒,而且逢喝必多,喝多了就要打架。见革权野性难收,夏海向他表示要开除他。 不久,1996年6月的一天上午,夏海发现自己的女儿被人勒死,凶手狠毒到连女儿的尸体也没放过,奸淫后将尸体藏到衣橱中。 夏海的女儿死后20天,革权就离开了大连,到江苏打工。到江苏后,革权没有找到工作,因为手中没有钱花,革权再次走上犯罪道路。很快,革权因为盗窃罪再次被捕,被判入狱六年零六个月。与此同时,大连市公安机关对夏海之女的死因也在进行调查。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革权是这起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调查后分析:因夏海要开除革权,所以他才滋事,当天上午9点到被害人家中向被害人借钱,被拒绝后,革权兽性大发,先用腰带将被害人勒昏,然后又用手掐被害人的脖子,直到对方窒息死亡,后来还奸污了尸体。这一切做完后,革权将尸体隐藏到室内的吊柜当中。害怕事情败露,革权才逃到江苏。”1999年8月,大连警方认为革权涉嫌杀害夏海之女并实施了侮辱尸体的行为,将正在江苏某监狱服刑的革权带到大连,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革权是个很有逻辑的人,我以为他没有什么文化。但见到他后,我发现这个小子不好斗,不但口齿伶俐,还在监狱里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一般的律师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杀人了” 杨玉红说,阅卷后,她发现革权对犯罪事实做过八次供述,其中有六次是有罪供述,“见到这些证据,我的倾向是革权的确有罪。但见到他后,我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些问题。” 今年7月2日,检察院就革权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因为革权涉嫌故意杀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大连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指定辩护函。7月中旬,杨玉红成为革权的指定辩护律师。 见到革权后,杨玉红对这起案件有了新的认识:“当他知道我的身份后,先问了我一句:‘我听说不花钱的律师不会卖力气的,是吗?’他怕我不认真对待这个案件,就这样转弯抹角地问我。‘你放心,只要我接了你的案子,就会认真对待。’听了我的话,革权想了大概三分钟,才说第二句:‘我没杀人!’” 革权说,夏海说要开除他后,他就想回家,也曾找人借钱,但没有借到。案发当天早上,革权陪一名河南民工到医院打点滴。杨玉红问:“你知道他的名字吗?”“不知道。”“那你们到什么医院看的病?”“不知道,要是带我去找,我就能认识。”同时,革权又承认饭店的管理很严格,早上若不请假是出不去的,“必须有老板的允许。”对于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革权称是“刑讯逼供”造成的。 “现在有许多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都说自己是被逼的,可他又拿不出证据。革权也只是嘴上说说,也没有证据证明。” 杨玉红见革权的几次,革权都表示自己没有杀人。重新翻阅案卷后,杨发现指证革权犯罪的证据没有一个是直接证据,而且这些旁证还没有构成证据链,不能从整体上证明革权就是罪犯。 杨玉红提出一个大胆的辩护意见:革权无罪!“这是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次为被告做无罪辩护,而且还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律师的辩护意见只是法庭参考,到底是什么证据让杨玉红的辩护得到了法庭的认可,使一名被羁押了四年的犯罪嫌疑人被宣告无罪呢? “DNA测试AB型与O型矛盾” “在法庭上,指控方出具了一个DNA测试结果,根据这个结果,奸污尸体的人是O型血,而革权却是AB型血。” 杨玉红说,在开庭之前,她见到了指控革权犯罪的大量证据。在开庭审理时,针对这些证据,她均提出了反驳意见:“像有的证据证明革权借过钱,有的证据证明被害人死因,有的证据证明革权喝酒了,可没有一个可以证明革权就是杀人凶手。” 在法庭上,革权也知道这次庭审对自己的重要性,他说:“要是我心虚,我早就跑了,不必等到20多天后再跑。” 就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出具了一份特殊的证据:DNA测试结果。公安机关在尸体上提取了案犯遗留在其体内的精液做测试,当庭有两名专家出庭宣读了测试结果。虽说内容杨玉红听得不是很明白,但结论杨玉红还是听得真真切切:施暴者的血型是O型。“革权的血型是AB型,这个结论有问题。”当庭杨玉红提出:“不管科学如何发展,AB型血也变不成O型血。” “犯人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为了稳妥,杨玉红在庭审结束后曾向专家征求过关于DNA测试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目前我国的技术尚不能证明AB型血在某种条件下可以转化成O型血。 10月14日,杨玉红接到法院的无罪判决,就在杨玉红取回判决书后,还有人坚定地说:“这起案子就是革权做的。” “你认为革权到底有没有罪?”记者问。 杨玉红当时并没有回答,而是沉思片刻说:“现有的证据不能定他有罪。” “这起案子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据我了解,革权刚被批捕时曾请过律师,案件也被检察院发回补充侦查,之所以拖了这么久,还应该是证据不充分。” 此案审理之后,革权就被押回江苏某监狱继续对他的盗窃罪服刑。但革权走后,杨玉红和同事们展开了一场没有结果的辩论,革权的事情要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革权是名在押犯人,对在大连的这四年羁押,他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呢?“这是我国法律的盲点。如果革权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我还可以为他代理。”杨玉红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