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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协助他人轮奸13岁幼女 一审被判强奸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4:0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成华区法院昨一审宣判该少女有期徒刑9年

  几名未成年少男将一位13岁女孩轮奸,而一名16岁少女竟是这群少男的帮凶。昨日,成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名帮凶少女强奸罪罪名成立,连同抢劫罪共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其余人员也分别被判刑。

  今年3月16日晚上9时许,年仅十六七岁的少年吴某、付某、陈某、祝某等在成华区圣灯乡圣灯村8组,对成华区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张静(化名)进行了轮奸,而年仅16岁的少女李恋(化名)在这起轮奸案中充当帮凶。一周后,吴某、陈某、付某等人又伙同他人在麻石桥沙河边殴打过路的钱某,并从钱某处抢得8元现金及一条牛仔裤。案发后,钱某向警方报了案。警方在其后的两三天内,将这群团伙成员先后抓获。

  据案犯吴某交代:去年3月7日中午,他在陈某家将年仅13岁的初一女生郑娅(化名)强奸,而李恋也在现场!去年11月和今年2月,吴某、陈某、付某等人还先后在麻石桥、万年场抢得一部手机、一辆自行车。

  昨日上午,成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恋在去年3月16日的犯罪行为中,构成强奸罪;李同时参与抢劫,已构成抢劫罪,遂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等。成华法郭小川本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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