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被提起公诉 录音带声纹鉴定辅证犯罪事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7日10: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7日电 昨天,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依法对云南大学“2·23”恶性杀人案被告人马加爵,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日报报道,尽管马加爵落网后供认了自己的杀人行为,但办理此案的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为使该案证据更加充分、确凿,与广东深圳市检察院密切合作,对证明马加爵犯罪事实的重要辅证之一——疑为录有马加爵声音的录音带进行鉴定。
鉴定的内容一是检材录音带说话人是否为样本录音带中的马加爵,二是检材录音带谈话是否经过剪辑。 马加爵讲的是广西土话,录音带上共录有马加爵用广西土话及普通话讲给自己的父母和二姐、二姐夫的三段话。经语图仪及语音工作站进行辨听、识谱和分析检验,深圳市检察院技术处的检察官认为,样本录音带和检材录音带上说话人的声音符合同一个人的语音特征。最后他们认定,送检录音带需要鉴定的录音是马加爵的声音,送检录音带没有发现剪辑现象,并出具了声纹鉴定书。(周俊峰 王卫红) 相关专题:马加爵落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