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百商厦火灾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工作结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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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4日23:50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4月14日电(记者 龙瑶)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负责人14日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手中接过了价值1290920元的火灾赔款。这标志着所有保险公司对吉林市“2·15”火灾理赔工作的全面完成。 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火灾,导致54人死亡和70余人受伤,商厦损失惨重。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各保险公司迅速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及时把赔款送到了保户的手中。目
据吉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这次事故投保面窄,投保额低,政府在善后工作中承担了很大的压力。如果事故中受损者事先参加保险,就可以使责任尤其是经济补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分担。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未来,吉林省政府将全力支持公众火灾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相关专题:吉林市商厦发生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