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作弊被剥夺学位证书 学子将母校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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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4:3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昱欣) “通过高考,1994年我们省共有30人有幸进入上海财大深造。当时我的成绩在他们中间名列三甲。”段克雄告诉记者,他在四年的大学学习中成绩一直不错。但在大三时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让他至今没弄明白。 据段克雄介绍,大三开学伊始,由于他选修的第二本科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与一门“决策支持系统”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因此他与“决策支持系统”的讲师进行沟通,
“当时第二本科我已读了近两年,投下去的学费也不少。由于学校规定第二专业不得缺课,因此我权衡再三后还是放弃了当时仅作为任意选修课的‘决策支持系统’。” 令段克雄始料不及的是,这门任意选修课在不久之后便“升格”为限定选修课。“限定选修课其实就是必修课,我马上放弃了第二专业课程改读该课程,但最后的考试却没通过。” 采访中,段克雄始终表示在大学期间没受过任何处分。 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财大明确告知段克雄因为在“决策支持系统”选修课上有作弊行为,故而无法取得学位证书。觉得自己很冤枉的段克雄数次找校方交涉,要求补发证书,但都被拒绝。 庭审上,段克雄出示了他的证据———从财大档案馆调出的个人成绩大表中,在“决策支持系统”课成绩一栏是空的,备注中写着《决策支持系统》经“换证补考后及格,故取得学分”。因此段克雄认为校方并没有任何书面作弊记录。“既然我没作弊,凭什么不给我学位?” “如果考试作弊都可以授予学位,那么对于那些通过勤奋学习的学生将极不公平,这是对缺乏诚信和投机取巧的放纵。”作为上海财经大学代理律师的上海申泰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笃为高级律师对原告提出了反驳。 他对记者说,从目前校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段克雄考试作弊的事实无可置疑。只是当时校方为学生的将来考虑,没有按规定对段克雄做书面记过处分,仅在该门课程全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上注明“作弊”,段克雄本人大学四年成绩登记总表上该课程考试和补考成绩一栏中为空白,未做任何填写,也没在《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审批表》的理由上写明“作弊”。 如果校方当时在《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审批表》上写上“作弊”二字,那么根据教育部和财经大学的一系列规定和精神,段克雄不仅没有学士学位,而且还得不到毕业证书,故学校当时完全是从关爱和帮助的角度来处理这件事的。“没想到段克雄今天却把自己的母校告上法庭!不过我相信此案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