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事件”点燃网络战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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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7日10:39 青年参考 | |||||||||
7月25日13时,记者在GOOGLE搜索引擎中输入“甘德怀、朱苏力”和“甘怀德、朱苏力”,分别得到469条和456条相关信息。登陆“新语丝”网站,自7月18日方舟子发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到记者成文时,论坛首页上几乎全是关于此事的评论和报道文章,数量已经超过70篇。 在北大“一塌糊涂”BBS、强国论坛、天涯社区、博客中国等网络空间中,舆论声势
正方:博导招收弟子难道不可以有偏好? 最先为朱提出辩护的是他的博士生侯猛。7月19日,他在《一点质疑——并附朱苏力门下学生一览表(1999-2003)》一文中对方舟子提出的艾佳慧和朱苏力是“熟人”的证据提出异议。他在谈到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区别时表示,法律硕士只是最后在毕业写论文的时候才会找指导老师,法律硕士的导师只能算是论文的指导老师。此外,他还以“朱门弟子”的身份列出了从1999-2003年同门的师兄弟姐妹的成员名单,其中并无艾佳慧。 接下来登场的是声称并不认识朱苏力的北大文科博导任欣。她在7月20日《关于考博之“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一文中阐述说:“我认为考试不可能有绝对的公正。所谓考试的‘公正’往往与‘客观’联系在一起,而考博士不是考本科,死记硬背的客观考试作用不大。不如采取导师完全责任制,不要硬性划什么分数线,但导师需公开其招考标准。”任欣还认为,“如果阿甘的专业表现不过是像贴子中描述的那样,我只能为他惋惜了。无论是从他本人还是朱苏力的描述中,他都没有能够证明自己的能力。” 朱苏力的第一届博士生、侯猛的大师兄许志永也在7月21日的《方舟子几重标准?——关于苏力招博士生不得不说的话》一文中提出:这不是一个熟人不熟人的问题,苏力难道就不可以招收自己的弟子?苏力难道就不可以对自己的弟子的学术研究有所偏好? 反方:北大法学院陷入诚信危机 在反方阵营当中,扛旗的头号人物就是方舟子。自7月18日发表《北大法学院的诚信危机》一文之后,7月21日、23日、24日,方舟子又接连抛出4篇文章,逻辑缜密而言辞犀利地拷问北大法学院的学术诚信。 “20日晚,朱苏力在接受采访时回应说,……‘她不是我硕士班的学生,平时也从来不参加我和硕士的活动,我们并不熟悉,只是知道这个人,偶然在路上遇到。’这是一个谎言,而且是非常容易戳穿的谎言。北大法学院在2003年10月24日公布的《法律硕士论文选题和指导老师》中,已清清楚楚地写明:‘艾佳慧,论文方向:法理学,论文指导老师:朱苏力。’也就是说,至迟在去年10月份,朱苏力已成为艾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实际时间很可能比这还早。” 网友“三条腿的猫”7月25日在北大“一塌糊涂”BBS上剪贴了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20名参加了法理学法社会学专业的应试者的初试成绩单,法社会学的成绩共有8人在60分以上,及格的人占40%。“在只有5%(20人参考,计划录取数1人)的录取率的博士生考试中40%已经是很好的分数了,根本称不上是普遍较低,在55分以上则更达13人。所以,就算苏力的讲法成立,法社会学的降分理由也是不存在的,不知苏力是根据哪条北大研究生院的规定得出‘制度给了我权力’的论断的。”“三条腿的猫”写到。 铆足了火力对此事发难的还有以下一些文章,如网友zhi的《对朱苏力博士生侯猛所作质疑的质疑》、网友瓦罐的《试述法律硕士与导师的关系,兼与侯猛商榷》、网友溪桥的《〈关于考博之“公正”:一位博导的看法〉的评论》等等,这些及时抓住观点和陈述漏洞进行批驳的文章,将对高校招生体制的反思引向一个个新的阶梯。(本报记者 吴珊)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