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议题五: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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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4:09 北京娱乐信报 | |||||||||
热点议题五: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20元 第八十条 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 (一)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二)乘车人向外抛撒物品或者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 (三)乘车人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提示:对于以上行为,您是否对执法的落实情况有自己的建议? 相关专题:北京“机动车负全责”规定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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