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大案要案准备金制度商丘公安破大案不再为钱作大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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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4:2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商丘讯记者从商丘市昨日召开的全市公安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商丘市委、市政府将逐步建立大案要案侦破准备金制度等7大项保障机制。 据了解,近年来,公安工作中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瓶颈”问题,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发展。商丘市委、市政府新出台了7大保障机制,所需经费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
按照规定,将建立市级每年200万元、县级每年50万元标准的大案要案准备金制度;对公安机关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报人事部门同意后超编先进;对公安派出所建设,除国家级、省级贫困县的派出所建设经费由省财政补助外,其余需地方财政负担的,由市县财政按照各负担5万元的标准,3年内落实到位;尽快建立公安民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和因公负伤、大病救治等多项制度。(记者陈海峰通讯员 王惠斗) 相关专题:河南各地市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