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集团身体运毒 一人毒发身亡遭同伙肢解取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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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43 新闻晨报 | |||||||||
短短一个月时间内,5名犯罪嫌疑人连续3次采用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海洛因达1900余克,造成两名同伙中毒身亡后,竟为了取回毒品而肢解一同伙尸体。昨天,这一跨省毒品团伙终于受到法律制裁,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伍晓会、刘宇钧死刑和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蒋五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分别判处易爱英、李辅全有期徒刑15年和2年。
这5名被告人均为来自云南、广西、湖南等地的无业人员。去年8月5日夜,经预谋后,伍晓会将住在瑞丽某宾馆的易爱英和甘伏姬带至云南中缅边境,易、甘两人从毒贩处各取得用塑料纸包裹的毒品海洛因100粒吞入体内。次日,两人在刘宇钧的安排下飞往上海,把各自排出的毒品交给蒋五庆。 当月26日夜,蒋五庆经与伍晓会手机联络后,先后将易爱英、李辅全、甘伏姬、廖龙英带至云南中缅边境。易等4人与伍晓会联系后,在毒贩处共吞食塑料纸包裹的海洛因320粒,其中易爱英吞入111粒,李辅全吞入9粒,甘伏姬和廖龙英各吞入100粒。后于28日凌晨到达上海,在刘宇钧安排下同住于某酒店。当天上午,甘伏姬因未能排出毒品而死亡,刘宇钧为获取该毒品,购买菜刀、钢锯条等工具,将甘的尸体肢解后取出毒品100粒,并于第二天上午,将甘的尸块藏匿于两个旅行箱内,分别寄存于铁路上海站西南、东南小件行李寄存处。甘伏姬死后,易爱英和未排出毒品的廖龙英则被转到他处,30日,廖在某招待所猝死。 上铁中院经审理认为,伍晓会、刘宇钧、蒋五庆等5名被告人,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采用体内藏毒的方法,利用交通工具运往异地,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记者沈凤丽通讯员郑妍曹芬芳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