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纠正违章被撞身亡续:肇事司机被拘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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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2:2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王姝) 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再次就“保安西长安街被撞身亡”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肇事司机已被依法拘留。 前日下午,西长安街闹市口路口,18岁的保安陈清中纠正一位行人违章时,被一辆轿车撞倒身亡。另有一名交警在事故中受伤。
昨日16时许,肇事司机徐某从审讯室被押上警车时头一直低着,一句话都没有说。此前,她在接受询问时说路过路口西侧时,看到左前方有人在争论,她好奇地踩刹车看个究竟,不知为何发生了事故。 据西城交通支队副支队长秦军介绍,徐是北京一影视公司财务经理,32岁,今年10月30日初次领到由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1. 在由监控摄像头拍摄的录像资料中,记者看到,事发时,一个行人横穿马路,保安陈清中追到路中央,两人交谈了两分钟;一名交警走了过来,三人继续交谈,这时,徐某驾驶的蓝鸟冲了过来。 “如果这位行人听从劝阻,立即从路口离开,惨剧也许不会发生。”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张景春说。经了解,该名行人姓李,西单商场售货员,现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目前,该起事故责任仍在认定中。秦军说,交管部门将就行人违章对事故过程取决于多大因素、各当事人违法行为与事故后果有多大直接关系调查取证。 “一个不错的小伙子,老实,肯干,认真。”据陈清中同事、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驻西城中队二分队三班其他保安讲,陈清中是河南南召人,来京时间不长,平时话不多,但是很爱干活。他的父母已经知道了死讯,将于今日来京。 据了解,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正在协调保险公司,拟按照签订的合同给予陈清中家属补偿。此外,其家属还将得到一部分抚恤金。 律师观点 行人涉嫌妨碍公务 北京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建认为,虽然该起事故是在解决行人横穿马路这一违章行为过程中发生的,但事故的直接原因还是肇事司机采取措施不力。 行人横穿马路、不听保安劝阻,这虽然与事故后果有连带关系,但并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必然因素。此类不听从、不配合交通指挥、导致重大后果的行为,应该用是否涉嫌妨碍公务来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