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禁放有理 开禁无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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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0:09 新世纪周刊 | ||||||||
撰稿/于樵 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的燃放又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年的春节是否允许放鞭炮,在其他城市相继开禁之后, 北京却依然一片平静,那么这个关乎传统文化与环保的冲突,在2005年又将如何演绎呢?
无论在中国的城市还是乡村,怀旧的 人总是不习惯年节的冷清。以前如 此,现今亦是一样。 女作家张爱玲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她小时有一次除夕夜玩得太晚。第二天醒来,正月初一鞭炮的热闹早已过去,于是 她哭了,觉得自己错过了“一年的繁华”。 如今,在中国的大城市里,抱怨自己错过这样繁华的人也越来越多。而他们的抱怨与各地前些年热推的地方法规—— “禁放令”不无关系。 漫漫“禁放史” 也许是年少时候有关“灿烂烟花、爆竹脆响”的记忆太深,在感性的民间记忆里,“禁放令”是以近乎“横暴面目” 出现的。 中国春节放鞭炮的习俗,可追溯到南朝时期,迄今为止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第一个终结这段历史的城市是上海 ,而北京则是“禁放令”实施最久的城市之一,已在寂静中走过了12个年头。 1993年的春节,对于北京城八区的市民来说,以往习以为常燃放爆竹的千年习俗突然被告知“违法”,一部名为 《北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成了执法人员手中的尚方宝剑。 其实,这部规定的出台当时乃至现在看来仍不无理由。抛开传统文化的层面不谈,从火灾、污染、噪音、安全等现实 角度考虑,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在诸多显而易见的弊端,每年公安部门公布的心惊肉跳的火灾数字和医院走廊里长长的候诊人 群就是佐证。 就这样,在禁放令的“威慑”下,曾经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响在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里陆续黯然下来。一些 人开始对这些寂静的新年习以为常,而另一些人则有些极端地认为,一切关于传统春节的影像都因为现代化的扩张而被侵蚀殆 尽。 “坚冰”的融化 传统民俗的回潮是在近几年开始加速的。窗花、春联、年画、灯笼、唐装、中国结等民俗符号开始大受欢迎,曾一度 被冷遇的春节庙会亦逐渐人满为患。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民间对于烟花和爆竹的渴望变得更加强烈。一时之间,民间“禁”与“放”的讨论逐渐升温,这 也将地方政府出台的这项决策推到了历史的风口浪尖上。 而在民间反对声浪逐年炽热的同时,一些“有令不行”的犯规行为亦逐渐增多起来。一些地方政府在“吃力不讨好” 之后,竞相以亲民或开明的姿态,开始了破“冰”之旅。 最近,济南烟花爆竹“禁燃”10年之后将 “禁改限”,在济南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安 全管理规定(草案)》获得通过。按照媒体的愉悦描述,今后,济南市民就将重归“爆竹声中辞旧岁”的生活了。 一贯领风气之先的上海,如今早已成为中国第一个开禁的城市;而在2004年,青岛市民也度过了最近10年以来 第一次“有声有色”的新年。除了上述城市之外,天津、苏州也根据市民要求,通过了“限放而不禁放”的有关条例。中国曾 经采取禁放政策的282个城市中,目前“解禁”的已达106个。 “禁放派”的坚守 尽管“解禁”的消息陆续传来,甚至连在这方面态度最强横严厉的新加坡,都在禁放了34年后,于今年开禁,但对 于一些“禁放派”的坚守者来说,这些或许并不能动摇他们的初衷。当然,他们也是有理由的。 一、安全问题首当其冲。 供职于北京一所高校的秦教授便是“禁放派”的坚守者之一。事实上,对于燃放鞭炮,他有一段恐怖回忆。去年春节 期间,陪妻子到西单购物的他成了一个恶作剧的见证人。当时,一个从天而降的鞭炮不仅引来四周惊声一片,更伤及了他妻子 的眼睛。 对于这位教授而言,尽管燃放鞭炮有点缀烘托气氛的功效,但在人口密集的城区,特别是公共场所禁放鞭炮是必要的 ,“对具有极高危险系数的鞭炮的松绑一定要慎之又慎”。 一项数据或许能说明秦教授的担心并非多余。今年春节期间,北京因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致伤的有307人,造成4人 死亡,较去年翻一倍。春节期间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亦让消防部门疲于奔命。 二、污染问题。 空气、噪音污染严重本是许多大城市的“通病”,而烟花鞭炮的集中燃放无疑会令冬天原本较为不佳的空气雪上加霜 。 “尽管满天烟花很漂亮,但我每次都受不了那味道”。“禁放”前每年正月十五之前,王小姐抱怨说自己每次推门出 去总能闻到一股刺鼻的硫磺味道,“禁放后就好多了,突然出现的鞭炮爆炸声也少了。” “哑巴年”的民间抗议 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来历,民间有不同个版本。一种说法是,放鞭炮源于驱怪兽去晦气祈福好运的。另有说法是,放 鞭炮“是从地广人稀的旷野农家生活中养成的,一家有喜事或丧事,惟恐遥远的邻村村民不知道,就放鞭炮通知大家,唤大家 来同喜或同哀的”,其实,无论如何,放鞭炮就如团圆守岁一样,在多数国人心中不可或缺。 买几个炮仗放放,听一声脆响,全家人围在一起,欢天喜地看看美丽的焰火向空中升腾,其乐之融融、年味之酣畅就 在这不变的声影之间流传下来。正因如此,更多人是“禁放令”的反对者。在传统民俗与政府法规的漫长博弈中,传统的力量 始终不可忽视。 虽然说,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改变了很多东西,这一点无可否认,但改变过年的游戏规则还是很多人不愿看到的。许 多市民对儿时愉快的回忆,如今俱都转化成了对“哑巴年”的强烈抗议。 “我认为禁放是因噎废食,过年谁不想热闹一番,没有鞭炮声响的年与平时还有什么两样”,这位张大爷的话似乎代 表了民间的普遍看法。 一些学者甚至从“文化坚守”的高度来阐述沿袭这项民俗的重要性:在洋节大行其道的今天,如果我们还不主动保留 自己民族的年节特色的话,将是大错特错。 一种比较中肯的意见是,对于燃放鞭炮问题,政府应该疏堵结合,应该改禁放为限放,而不应该一刀切。 农耕文化时期形成的鞭炮燃放习俗至今已沿袭千年。随着斗转星移,燃放烟花爆竹已具有深厚的民意基础,成为人们 表达新春快乐的一种自觉方式。有专家认为,在没有新的替代方式产生以前,要强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必将面临强大的反抗 ,会造成法律与民俗的内在紧张。 其实,官方对于禁令的功效亦心知肚明:对于过年放鞭炮这项承载着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传统习俗来说,用一个命令 或一个地方法规来“移风易俗”并非易事。 链接 国内国外齐“解禁” 国内 哈尔滨:1999年12月13日,哈尔滨市于元旦期间,允许在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千年庆典的喜庆气氛 。 安阳:2002年10月14日,安阳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允许在安阳市市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 沈阳:2003年1月,沈阳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正式对外宣布,1月22日至2月15日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以前在此期间只允许除夕和元宵节24小时燃放,其他时间每日早6时至晚10时可以燃放。 成都:2004年1月20日起,成都市公安局公布对燃放鞭炮进行解禁。市民可在指定地点购买和燃放鞭炮,享受 到鞭炮声声给新年带来的欢乐气氛。 南京:2004年10月22日,南京将允许市民在限定的时间、地点,燃放限定品种的烟花爆竹,但在城区范围内 仍然以禁放为主。 河南:2004年11月6日,河南省安阳市市区实行了7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从明年春节将全面终止实行 。 济南:2004年11月26日,济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的决定》经 表决后通过,至此省城放鞭“禁改限”完成法律程序,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外 新加坡:2004年1月3日,在禁放鞭炮已经34年的新加坡政府也正式公布了开禁启示。当地媒体用了“一大惊 喜”来形容这一变化。 美国:2003年1月23日,美国纽约8年来首次解除春节放炮禁令,众多华裔盼望已久的心愿终成现实。 相关专题:新世纪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