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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闹洞房太出格 强制猥亵伴娘被判5年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7: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漯河讯 参加朋友婚礼,本是喜事一桩,吴某、赵某等人却因闹洞房过了头,把自己弄进了班房。昨日,记者从漯河市源汇区法院获悉,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徒刑5年,另外9名被告人被不同程度判刑。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今年5月30日,是李某的大喜日子,吴某、赵某等诸多好友前来参加婚礼。中午12时,吴某和赵某等10多名李某的朋友在闹洞房中,将伴娘潘某推入二
楼新房后把门反锁。

  潘某被众人推来推去中,被赵某抱到床上,10人中的郭某等8人在潘某的身上乱抓一气。其间,赵某将潘某的上衣掀起,使潘某裸露上身,后郭某又将潘某的裙子和内裤扒下,导致潘某下身赤裸。潘某挣脱反抗后,欲拿身旁的话机砸吴某,吴某上前将话机夺下,朝潘某的面部打了一拳,并朝潘某的腹部跺了一脚,将潘某打倒在床上。后经法医鉴定,潘某的伤情已构成轻微伤。

  伴娘被折腾多时,直到门外有人喊门,众人才离开房间。脱身后,潘某随即向警方报了案。第二天,吴某等10人因强制猥亵妇女被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8日上午,这起引起广泛关注的“闹洞房案”,在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吴某和赵某等10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聚众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告人赵某、吴某、郭某起主要作用,其他人起次要作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吴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郭某等其他8人也分别处以缓刑。(首席记者 刘广超 通讯员 周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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