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奔驰车撞人事件续:又一受害人对赔偿满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21:50 红网 | ||||||||
红网12月29日讯(记者刘怡斌)长沙“奔驰车撞人”援助律师团的律师们松了一口气: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受害人向四平于今日得到肇事方的赔偿。 据承担该事件受害人法律援助任务的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介绍,经过多方努力,2004年12月29日上午,向四平在三湘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峻的陪同下,与肇事方黄娅妮的代理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赔偿的主要内容是:
一、承担向四平伤后住院135天所花费的3.3万元医药费(已结清); 二、承担向四平摩托车损伤修理费580元; 三、一次性支付向四平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补助费等其他费用共计19284元。 此外,肇事方在协议之外另行给予了向四平一定的补偿,应肇事方的要求,暂时不向外界透露。 向四平当即领取了赔偿款项,对赔偿表示满意。 目前,三湘律师事务所援助律师团,已成功为该事件6名受害人中的5人依法获取了赔偿,最后1名受害人陈列的索赔工作正在进行中。 相关专题:长沙女子奔驰宝马肇事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