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奔驰车撞人案受害母女获赔1.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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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05:5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
本报11月2日讯(记者滕斌) 备受关注的长沙黄娅妮奔驰车撞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今天从为该事件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获悉,又有两名受害人李秋英、张雨母女获得了1.2万元(除医药费外)赔偿。 据该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峻透露,这笔赔偿款中包含了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两人的医药费已由肇事方支付给了医院。
另据了解,此案中余下的两名受害者陈列、向四平的有关赔偿事宜也将陆续展开。鉴于这两人伤势较重,律师已代他们向有关部门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 此前,受害者中摩托车司机朱章龙已获赔8010元(除医药费外),包括摩托车修理费1010元和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等7000元;的士司机曾珂获赔6万余元(除医药费外),包括车损赔偿5万余元,个人损失赔偿1.3万元。 相关专题:长沙女子奔驰宝马肇事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