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缘起“领导指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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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1:59 京华时报 | ||||||||
在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1997年57号文件中,这样写道:“江帆赴省‘自焚’未成的事,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梁绪兴,市委常委、秘书长陈江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升亲自过问并做了指示。” 其中,陈江河的指示中说:要采取措施严密看护,防止江帆外出,同时看其精神是否受到刺激,必要时可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此外,在开封市第二职业高中的《关于我校教工江帆同志11.19赴省上访情况的汇报》中也写道:“开封市委袁副秘书长指示:必要时可为江帆从精神病角度通过医院鉴定一下。”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年12月12日,开封市二职高向河南省精神病鉴定中心出具了委托书。 记者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采访时,一名医生拿出了一本《精神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指着“偏执狂临床表现”一条给记者看。其中一段被勾画了出来———“诉讼狂:患者认为受到人身迫害,名誉被玷污,权利被侵犯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而诉诸法庭……” 这名医生问记者:“你看,像不像江帆?” 本报记者曾两次到开封市教委要求采访,均被拒绝。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