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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制定严格店规管理卖淫女 禁止私自接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11:32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丁岚)秦淮区某洗头房老板沈某因涉嫌介绍卖淫罪,日前被南京检方提起诉论。办案人员在审理中发现,沈某为了逃避打击,竟对该洗头房的“小姐”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体制”。

  今年36岁的沈某2003年5月在秦淮区开了家洗头房,从事介绍卖淫的非法勾当。开业前一个星期,沈某登报招聘了20多名洗头小姐,沈某给她们的最低工资是每人每月600元,但
每人必须先交2000元“押金”,一旦“小姐”们违反“店规”,就将“押金”作为罚款。据介绍,沈某给“小姐”们定的“店规”是:不许私自将手机等联系方式留给“客人”;不许私自“接客”;每次事毕必须立即发短信给他“报平安”;不许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告诉“客人”,只能说自己的“艺名”……如有违反,轻者扣除“押金”,重者立即开除。

  为了检查“小姐”们是否严格遵守了他制定的“店规”,沈某每月都要求“小姐”们将各自的手机通话记录打印出来交给他审查,看看她们有无私自与“客人”接触。

  据该店的“小姐”们事后交代,在沈某的“严格管理”之下,她们几乎南京各大小宾馆都去“出台”过,最远的还去过溧水,“生意最好时候一天都要出台十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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