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女子与男友认识仅一天结婚 刚满20天即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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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8: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认识一天,他们登记结婚;结婚仅20多天,他们就闹上法庭离婚。昨日,这场闪电婚姻在成华法院做最后了断,经过约10分钟的庭审,法院当庭判决二人离婚,理由是“没有感情基础”。 昨日下午4时许,40岁的陈女士来到成华法院要求离婚。陈的丈夫张先生没有来到法庭,记者问陈原因,陈连忙说她“也不清楚”,因为她根本就不了解张。
陈告诉记者,今年1月,一位同事给离异的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当月25日上午,同事带着陈和一位姓张的男子见面。陈觉得张很憨厚,张对陈的印象也很好。3人一块儿吃过饭,陈的同事便提议他们去“登记”。陈和张也答应了。就这样,第二天上午,二人相约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正式成为合法夫妻。从相识到登记,仅仅只有一天时间。 不料婚后仅两天,夫妻俩就闹上了。张要求陈把存款拿给他一起存,陈却坚持要求用二人的身份证一起存。“我们认识时间太短,我对他还不放心。”陈说。就为这事,二人闹翻了。2月18日,在僵持了20余天后,陈向成华法院起诉离婚。昨日下午,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开始,陈除了向法庭出示了一张结婚证外便没有任何证据,双方也没有任何共同财产。几分钟后,法庭便当庭作出口头宣判:准予二人离婚。这场仅维系了20多天的闪电婚姻就此画上句号。 宣判后,法官专程对陈的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尽管婚姻是自由的,但婚姻也不是儿戏,不能太过于草率,应慎重对待。”成华法 本报记者 黄庆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