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盗窃团伙专偷豪华车主 首犯被判14年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6:5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盗窃60次、抢夺18次,非法所得财物价值近90万元,头号聋哑人盗抢团伙“拍车党”案近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记者昨日获悉,中院以盗窃罪、抢夺罪、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团伙头目朱全利有期徒刑14年,其余29名被告分获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该案一审在天河区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该团伙头目朱全利有期徒刑14年,其“二头目”朱玉庆、尹绍忠分别被判刑10年以上。
朱全利、朱玉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经审理后认定该集团共实施盗窃60次,盗得价值60多万元;实施抢夺18次,抢得财物共价值人民币28.5万元;集团还向多名聋哑人传授犯罪方法。由于盗窃数额在量刑时仍认定为巨大,各被告的刑期并没有变化。 (梁克毅) 案件回放:“拍车党”一举覆灭“拍车门”案降九成 今年43岁的聋哑人朱全利原在广州当木工,于1998年开始组织聋哑人盗抢犯罪集团。 1999年年底,广州警方摧毁了该集团的部分窝点后,逃脱漏网的朱全利带领其余人转移到深圳,在短短一两年时间内再次纠合起庞大的聋哑人犯罪集团。该集团总部设在广州花都区,而朱全利则藏身梅州市,遥控团伙成员在广州作案。2002年至2003年,该集团以招工名义到全国各地招收、诱骗了几十名聋哑人到广州加入犯罪集团,先后在番禺区成立了由五名小组长带领的“行动小组”,专门负责外出以“拍车门”方式作案。该团伙还专门成立了由常俊刚为组长的“培训部”,负责向聋哑人传授“拍车门”盗窃作案方法。该团伙作案人以“拍车门”等欺骗手段分散驾车人注意力后,再由同伙打开车门偷窃或抢夺车内财物。作案目标七成以上瞄准“奔驰”、“本田”等单人驾驶的名牌汽车。 2004年9月25日,朱全利在梅州窝点落网。该团伙覆灭后,广州市的“拍车门”盗抢案下降达九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