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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泼向法官 江苏盐城农妇暴力上访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1:26 法制日报

  一对夫妻暴力上访,竟用硫酸将法官毁容。案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程序,近日告结。江苏省高院认定周美凤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胡信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权权利一年。周美凤日前已被执行死刑。

  2004年9月24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在多次无理缠诉,多次拦截信访工作人员,进
行辱骂和威胁后又到江苏省法院上访,经省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待后,两人表示不满。中午12时许,在省法院来信来访接待室附近,周美凤用事先准备的硫酸泼向与此案无关的两名省法院工作人员,致其中一人重伤,面部、颈部等处的损伤已构成四级伤残,另一人轻微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周美凤、胡信根故意伤害案后认为,周美凤、胡信根长期缠诉,因不能达到无理要求,竟共同预谋,采取泼硫酸的手段,伤害法院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省高院依法核准了对周美凤的死刑判决,并交付南京市中院依法执行。(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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