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向法官 江苏盐城农妇暴力上访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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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11:26 法制日报 | ||||||||
一对夫妻暴力上访,竟用硫酸将法官毁容。案件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程序,近日告结。江苏省高院认定周美凤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胡信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权权利一年。周美凤日前已被执行死刑。 2004年9月24日上午,周美凤、胡信根在多次无理缠诉,多次拦截信访工作人员,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周美凤、胡信根故意伤害案后认为,周美凤、胡信根长期缠诉,因不能达到无理要求,竟共同预谋,采取泼硫酸的手段,伤害法院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省高院依法核准了对周美凤的死刑判决,并交付南京市中院依法执行。(尤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