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拍路人雨中栽跟斗记者敬业还是缺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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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18:1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闻事件: 近来,数家新闻网站转载了一组发生在厦门的新闻照片。这组照片记录了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这组照片引发了争议,很多网民认为记者不就路上有坑提醒路人,而是守株待兔看着路人落难的做法应受谴责(见5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不能离开情境乱扣帽子 刘效仁是否有悖职业伦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离开具体的情境而妄谈伦理。据记者自述,“当时厦门有台风、暴雨,我经过这个路段时,有个人见我背着摄像机,问我是不是记者,我说是。他说,这路面有个坑,已经有人在那里摔过跤了,你们媒体最好报道一下。我照着他指的地方看去,一片水汪汪,不要说坑了,整个路面都看不清楚。出于新闻记者的敏感,我就端着相机在那里等,后来有一个骑车人经过时摔倒了,于是我把过程拍了下来。”况且“我拍完这组照片后,还在附近的施工处拿了一块牌子摆在那里,提醒路人。”可见,记者事前也并不知坑确切的方位,事后又做了补救措施,既履行了记者的职责责任,也尽了一个公民的义务,其行为始终符合常理常情,并不违职业伦理。是否有悖职业伦理,既要看主观意愿,更要看客观效果。根据记者的社会经验,事实上也是我们的市政管理的弊端,凡引起媒体关注的才能引起市政当局的关注,才能引起领导干部的关注,也才能得到较快的解决和整改。基于“拍不到那个坑,有关单位或许不够重视”这样的客观现实,记者冒雨守候不仅仅是拍摄下了路坑陷人的“犯罪事实”,更重要的是作为舆论监督的证据,促进了有关方面迅速整改。此后,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在雨中摔跤。如是,端赖记者之力,是功是过不言自明。我以为记者的守候观察和客观记述是敬业精神的体现,是职业操守所必须,理应予以褒奖,而不是给予批评,更不该扣“太缺德”的帽子。 精彩照片背后的伪善 徐迅雷对于“守株待兔”的指责,摄影记者觉得委屈:“我拍完这组照片后,还在附近的施工处拿了一块牌子摆在那里,提醒路人。”这是伪善,不拍照片先拿块牌子摆在那里才是真善。记者分辩道:“拍不到那个坑,有关单位或许不够重视,今天就不会填补那个坑,这样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可能在雨中摔跤。”其实这是很可笑的,追踪报道有关职能部门不重视填坑岂不是更深刻的新闻?假若摔跟头的人不幸摔死了,你这守株待兔的记者岂非有道义上的“见死不救罪”?摆在第一位的是“为自己出新闻照片”,就绝不可能是真善。真善是什么?浙江有一位叫詹晓东的记者,在出差途中路遇车祸,他赶紧先救人而不是先拍照,这是真善,事情进行中的真善。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小女孩》的记者凯文·卡特,后来选择自杀,是真善,事情发生后的真善。而且,《饥饿的小女孩》不是突发事件,不存在先拍照还是先救人的情形。“人性”永远高于“新闻”!记者若有真善的良心,就必须永远做到:救人救命第一位,制作新闻第二位!(晓航/编制) 相关专题:记者抓拍骑车人雨中摔跤引发争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