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要求取出节育环 医院称其无证明拒绝手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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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16:1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谢薇)近日,吴女士因身体不适想取出体内的节育环,可是她的合同医院铁路医院表示手术前必须出具单位或街道证明,这可让她犯了难。 吴女士说,她今年40多岁,节育环已戴了7年多,近期身体感觉不适,决定取出节育环。由于自己还有生育能力,铁路医院告知,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取环必须出具单位或所在街道证明。吴女士已经下岗,只能找羊坊店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但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以无权、
“难道有生育能力就无法取出节育环?”吴女士充满了疑问。 为了解此事,记者今天上午采访了羊坊店街道办事处、铁路医院及北京市计生委等相关部门。 街道说法 羊坊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街道办事处只负责宣传避孕知识及方法,选择何种方法避孕是市民的自由,街道无权干涉,更没有必要出具证明。 铁路医院说法 铁路医院妇产科大夫说,必须有证明才能为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做取环手术,这是计生委的规定。开具证明是让患者所在街道或分管单位了解职工现在的避孕情况,避免怀二胎。 北京市计生委说法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计生委从未出台取节育环要开证明的规定,妇女对避孕方法有选择权。因此,想取出节育环选择其他避孕方法,无需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 其他医院做法 石景山医院妇产科大夫表示,两三年前,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取出节育环需要证明,但现在已无需证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