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上午不退货”侵犯消费者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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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16:1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段国栋 董强)新买的手提式弹簧秤只用了一天,便发现弹簧秤指针不能回归零位,第二天,消费者何西找店主退货时,店主却以“上午退货不吉利”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并答称下午可以来退。既然能退,为何上午不退?为退3元的弹簧秤,何西从新城跑到旧城两趟,打车费花去20多元,三次退货遭到拒绝,何西气愤难平。 ★消费者回忆事发经过
7月4日下午3时,家住呼市新城区75岁高龄的何西老人走进晨报呼市采访中心,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遭遇到的一件窝心事。 据老人讲,6月18日上午10时,他在呼市旧城大召附近一家塑料百货批发部花3元钱买了一个小型手提式弹簧秤。回家后,老人用秤试称了一下物品,发现弹簧秤弹力不够,称完物品后指针不能归零,弹簧秤存在质量问题。第二天一大早,何西老人赶到该批发部,要求退货,接待老人的是一位女售货员,她表示承认此事,同意退货退钱,但店主却说:“上午不能退款,想要退货只能等到下午。”老人客气地向店主解释说,他家住在新城区,往返一趟很不容易,下午有急事过不来。任凭老人说尽好话,店主还是不同意上午退货。无奈之下,老人找到大召市场工商所,但那天正值星期天无人值班,老人无功而返,重新找到店主央求退货。店主却说,上午坚决不退货,可以调换其它物品。闻听此言,老人十分生气,在外转了一圈后,老人又返回商店,正巧店主不在,因老人下午确有急事,只好临时调换其它不急用的商品。“谁能为我伸张正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店主这是故意刁难。”老人生气地说。 ★店主:上午不退货是行规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该店李老板。据李讲,由于弹簧秤质量不是很好,在何西老人买的时候,他们就对他讲明了该弹簧秤的缺点,示意不要买,但老人执意要买,只好低价卖给他一个。第二天还未开门营业,老人就找了来,要求退货,由于还没开张,手头没钱,只能让他下午来退钱。偌大一个门市部连3元钱也没有,是店主故意刁难还是另有隐情?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店主说了实话:“哪有上午退货的,干我们这一行,规定上午从来不退货,那样将会给生意带来坏运气,一天不吉利。”顾全自己的利益,对于消费者公平吗?面对记者的质问,李老板哑口无言。 ★消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就此事,呼市消协工作人员其布格认为,上午不退货是商家将个人意愿强加给消费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