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线下钓鱼遭电击 受害人获赔四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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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8日16:1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本报一直关注的宁某在高压线下钓鱼遭到电击,致使手脚伤残的事故,如今已由呼市玉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第一被告呼市供电局赔偿原告宁某79159.52元的25%即19789.88元,判令第二被告鱼塘经营者李二库赔偿原告19789.88元,宁某自担50%的责任。 呼市玉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高压线下扛着鱼
对于法院的判决,原告宁某表示,他将不再上诉。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