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手党”原伙夫深圳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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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3日03:22 新京报 | |||||||||
涉嫌砍死广东一工厂主管,致电向原南方都市报记者求助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8日晚9时许,曾为深圳“砍手党”团伙做饭炒菜的阿星在深圳宝安区致电《南方周末》记者傅剑锋(原《南方都市报》记者),自称“希望能在记者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据了解,7月10日下午1时35分,在相关记者的协助下,深圳园岭派出所3位民警将涉嫌砍死一工厂主管的阿星从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带走。目前,相
砍死工厂主管后,致电记者希望自首 据阿星本人对记者称,因为老乡摆满月酒,他喝多了,旷了一天工,随后被潮阳市峡山镇南里村一家织袋厂的主管给开除了,还被扣了工资不给(打工四个月应挣2000多元,工厂最终发给他600元)。7月7日晚上9时左右,他在宿舍收拾衣服准备离开时,主管来了,骂了很难听的话。一气之下,阿星接连操起宿舍里的4把刀,分别砍在主管的脖子上。杀死主管后,他还搜走主管身上的400元现金。 据了解,接到阿星希望自首电话的次日(7月9日)下午6时,身在北京的记者傅剑锋致电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工作人员,向对方转达了有关阿星的相关事宜。随后,阿星与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联系上,阿星在电话中称,他将一直守在公明广场旁的一间公用电话亭,希望记者两个小时内从市区赶到公明,否则他就会学“砍手党”的人,去杀人抢劫,然后逃到越南。 相关记者决定出行,并在电话中嘱咐阿星等大家一起吃晚饭。出于谨慎的考虑,记者站决定留下一人在派出所跟警方联系。另有四人去了阿星当时所在的公明广场。当日晚9时左右,相关记者在公明广场一家小旅馆的公用电话亭找到阿星,随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交谈。 派出所民警从南都深圳记者站带走阿星 在记者的说服下,阿星放弃了第二天(7月10日)再去自首的念头;不过阿星提出,不想去公明派出所自首,因为自己的父母就在那片区域。相关记者随后拨打110,接警人员建议记者带阿星回南方都市报深圳记者站,然后由记者站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接受阿星的自首。 据凶案事发地的潮南公安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警说,他们当晚就成立了专案组来负责侦破该起命案,而就在当晚,专案组就已经初步掌握了嫌疑人逃窜的线索和路线,到7月8日,数名当地的民警也已经跟着阿星的足迹,一路跟踪到了深圳市。 此前有报道称“砍手党”成员来自小山村 据了解,南方都市报记者曾于今年年初前往深圳“砍手党”的老家———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采访过采访。在采访过程中,相关记者结识了15岁开始就在深圳“砍手党”团伙中做饭炒菜的阿星。2005年1月20日南方都市报已《深圳“砍手党”来自小山村———一个夜不闭户的淳朴乡村缘何成为悍匪的故乡?》为题对阿星及砍手党成员进行过。 南方都市报中曾称:“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04年就已经有40余名温江村青年落入了深圳、东莞、佛山、汕头、云浮等地的警方手中,有两对还分别是亲兄弟。 相关专题:少年阿星杀人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