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无权没收假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19:1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杨彩琴)昨日,呼市新城区一店主王先生致电本报咨询,他家开了一个商店,近日竟有人到那儿花假钱,他想知道,他能否将假钱没收。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反假币一韩姓专职人员,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没收假币,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