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试穿裤子未买 摊主强行卖给遭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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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6:41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杨泽雄) 退休教师李某近日到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表妹家串亲戚赶交流,高兴而去,伤心而归。 8月24日,李老师领着外甥女逛街,走到陈某所开的店时,看到几条女裤样式新颖,准备买一条给外甥女穿。
李老师的外甥女试穿了3条裤子后觉得尺码不太合适,准备到别处转转。 刚出门口,便传来业主陈某的大喊声:“站住,试坏了我的裤子休想走!”回头一看,陈某手里拿着一条刚试过的裤子,裤角线开了两厘米。李老师百般解释,陈某就是不依不饶,一口咬定裤子是试穿时蹬开的,要求他们买下。争执中陈某污言秽语,对李老师谩骂侮辱,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李老师眼含泪水丢下40元钱拿着裤子带着外甥女转身离去,将此事投诉到杭锦后旗工商局12315综合执法大队。 受理投诉后,执法人员经调查认定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尊严权,依据《消法》相关规定,由陈某通过李老师的表妹向李老师赔礼道歉,作出书面检讨,退还购货款40元并赔偿李老师精神损失费、医药费100元。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