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为14万元残忍杀害征婚对象并肢解尸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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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2:14 东方早报 | |||||||||
有妇之夫隐瞒已婚事实到婚介所征婚,为了14万元竟残忍地将征婚对象杀害并肢解尸体。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8月,沈名隐瞒已婚事实并编造部分个人简历在本市圆缘苑婚姻介绍所登记征婚。同年9月,经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刘英,沈名谎称自己经营电梯业务。此后不久,沈名告诉刘英自己公司员工安装电梯时发生事故,急需筹集医药费。刘英信以为真,表示愿意出售
9月22日,刘英在沈名的陪同下将自己的住房卖出,并得到房款14万元。取得房款后,两人一同到刘英暂住处。当沈名要求刘英把钱给自己的时候,刘英没有立即同意,而表示要陪沈名一起去看望受伤的员工。同时,还希望从此以后与沈名一起生活。担心谎言被拆穿,沈名坚决不同意刘英去探望受伤的员工,两人因此发生争吵。争吵中,沈名用双手猛掐刘英颈部,而后又用手机充电器的电线紧勒并打上死结,导致刘英死亡。随后,沈名将刘英的尸体藏匿于刘英生前暂住处,并窃取了卖房款14万元。 2005年1月,沈名因涉嫌诈骗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不久查出其杀人的事实。昨天法院经过几小时的审理后宣布择日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