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违规处理违章司机了吗(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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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3:48 内蒙古晨报 | |||||||||
交通违法罚款前,应先下这样一份处罚决定书 内蒙古晨报记者 郭晓蕊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 10月25日上午,包头的石昕敏因为在国道上行车车速过快,被交警拦车处罚。可是令人诧异的是,处理违章的交警并没有按照程序立即下达“处罚决定书”,而是让司机在两样处罚中任选其一。交了罚款的司机石昕敏对此满腹疑惑,交警是否在违规处理违章? 司机石昕敏因为在国道上行车车速过快,被交警拦车处罚。可是,处理违章的交警
10月26日,他来到本报包头工作站采访中心向记者讲了事发经过。 ★确实违章了吗? 石昕敏说,10月25日上午,他驾驶着捷达轿车经过110国道张家营子西段时,被交警拦下来。交警说他的车速每小时80公里,超过标准规定的每小时70公里,属于违章,要他接受处罚。 “在接受处罚时,交警说处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场处理,交100元罚款;另一种是开罚没发票,罚200元、扣3分,去银行交款。”石昕敏说,因为当时有急事在身,便交了100元罚款。但是不是违章,违反了哪款哪条,他拿到的罚款收据上没有载明,只有“罚没款事项及内容”栏写了“违反安全法”。 ★收据合法吗? “我经常开车在路上跑,违章后,交警应下一张黄色的‘处罚决定书’,可我却没见到。”石昕敏说,由交警樊卫世开具的罚没专用款收据让他疑惑。 记者见到,这张收据上收款单位的公章是“包头市昆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收费专用章”。 ★交警队负责人说法 关于石昕敏是否违章,昆区交警大队的负责人确认了这点。在负责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道路的,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对于交警樊卫世开具的这张罚没专用款收据,樊卫世所在的昆区交警大队六中队张队长说,这张收据是合法有效的。按规定,交警应向违章司机下处罚决定书,没下的原因可能是当时交警手中的处罚决定书用完了,没及时补充上来,但这种情况是违章司机也同意的。各中队微机正在升级,机打票出不来,对于边远中队,上级部门准许可用手写票。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