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老师强奸索要20万元处女膜损害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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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4:1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甘冰 广西南宁三塘镇某小学教师梁宏贤涉嫌强奸、猥亵14名小学生一案,日前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幼女的代理律师张树国提出“处女膜物质化”概念,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梁宏贤和学校赔偿每位受害者处女膜损害费20万元。
今年24岁的梁宏贤是南宁市人。2000年7月,他大专毕业后来到南宁三塘镇某小学任教,从2002年9月开始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 2003年3月的一天,他叫班上的学生小梅(化名)来办公室修改作业,然后趁机对小梅进行猥亵。此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从2003年3月到2005年1月期间,他以修改作业或检查身体为由,先后对班上的13名女生进行强奸,猥亵1人。 今年春节期间,一名女生无意间对表姐说,梁老师和她“玩”过那个事,这起教师强奸幼女案才浮出水面。3月18日,梁宏贤被南宁市公安局逮捕。 部分受害学生家长找到了张树国,他决定免费代理此案附带的民事诉讼,于是向广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中心指定张树国和陆小玲担任8名受害学生的代理律师。 在法庭上,张树国为每名受害幼女提出30万元的精神损害费和20万元的处女膜损害费。他认为,处女膜属于一种特殊物质,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而作为一种象征,一旦被破坏,无法再恢复。被告人以不法行为伤害了它,必然要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身体、读书、就业、婚姻等很多方面,因此,该物质受到客观损害时应该得到赔偿。 张树国的处女膜“物质化”概念一提出,也引来了不少争议。不少人认为,处女膜不应视为一种有价的物质,否则,它会给社会公共管理带来不少问题。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给处女膜“定价”,是我国现行法律对精神赔偿缺席下的无奈,致使不少受害者无法得到应有的补偿。 处女膜“价值”多少,到底值不值20万元,张树国称这只是一个综合的考虑,涉及到孩子将来的生活、学习等方面,提出“处女膜损害费”是希望能够为受害幼女争取到更多合理补偿,最终推动法条的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