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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门口轮胎被盗该不该找物业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5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实习记者 范芳)昨日,本报读者孙女士向记者反映,“我的车在自家停车位被划伤,轮胎被盗。给物业公司打电话,物业公司说责任不归他们。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责任到底该谁负?”孙女士对物业公司和小区保安的职责有疑问。

  业主如果在自家停车位发生车损,物业公司该不该赔偿?就此问题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解释说,物业服务区的车辆管理服务不是物业服务的当然内容,它属于业主
另行委托的一项业务。因此,业主和物业部门应该签订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一份全面的停车合同能够给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提供最佳途经。赔偿问题是需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孙女士和物业公司没有签订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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