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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近1/3的大学男生曾有过嫖娼经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2:55 环球时报

  本报特约记者赵明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近日报道,一项调查显示,30%的韩国大学生有过买春经历,其中多数表示,买春后没有犯罪感。

  韩国关东大学医学院护理学教授李圭殷(音)最近以韩国江原道东海岸地区三所大
学的339名男生为对象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近1/3的男生曾有买春经历,其中有53.2%的人表示,在与朋友们喝酒时即兴发生,其次是出于好奇心(37.2%)和为解决性欲(33%)等。此外,为消除压力(18.1%)和朋友们的邀请(16%)也是买春的原因。

  从买春场所来看,62.8%的人选择红灯区,按摩室和包房酒吧也是主要地点。有买春经历的大学生中,只有5.3%的人表示有犯罪感。调查还显示,年纪越大、年级越高、零花钱越多的大学生买春的比例越高。

  韩国法律明令禁止卖淫嫖娼,但由于政府疏于监管,韩国的色情业曾一度很发达。2004年9月23日,韩国《性买卖特别法》正式生效后,在打击卖淫嫖娼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躲避政府的审查,卖淫嫖娼活动开始呈现隐秘化、多样化趋势。尤其是通过网络聊天进行性交易,增加了警方调查的难度。韩国色情活动依然猖獗,客观上为大学生买春提供了便利。

  这个调查公布之后,在韩国社会引起很大反响,让不少韩国人都很难堪。为此,韩国一些有识之士纷纷提出补救措施。李圭殷教授指出,男尊女卑思想越严重的男生,越是对买春持宽容态度,有鉴于此,应该对大学生进行正确的性教育和两性平等教育。此外,还应建立社会保障体制,向卖春女提供保护设施和就业培训。

  调查发现,只有36.8%的大学生表示性教育有助于提高对性的理解。韩国外国语大学姜淑子教授认为:“韩国的性教育存在问题。目前韩国处于开放和保守共存的时期,应加强青少年性教育力度,推广有助于年轻人成长的性文化。”▲

  《环球时报》(2005年11月11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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