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拒绝交通管理违法的哥岗亭门前耍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7:4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武艺 通讯员 马黎鸣)11月10日下午5时,因拒绝在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签字高某某托妻子及车主来到玉泉区交警大队第四警务区,代其履行签字义务。 11月9日晚10时许,高某某驾驶出租车由西往东途经呼市鄂尔多斯西街石羊桥路口时,随意停车拉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夜查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做贼心虚的高某某突然将
11月11日早上7时,记者从玉泉区交警大队获悉,高某某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将面临500元治安处罚,仅处罚通知书就开具4张。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