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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坠楼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11:15 法制周报

  花季少女坠楼真相

  《法制周报》——传销之祸

  令陆大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在最后一次接到女儿电话的28个小时后,女儿竟惨死在了他乡!可以想象,在被非法拘禁的那28个小时里,女儿是多么的无助和绝望。一个花朵般
的生命,就这样陨落了。 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是陆大云最想揭开的谜团。

  “受伤住院”全是谎言

  由于担心女儿的安危,明知对方可能是诈骗自己,但陆大云还是同意先打2000元到对方银行卡上,并解释,大家都是在外打工,现在工资又没发,一下子筹不到7000元钱。

  老乡杨某事后告诉记者,这种骗钱的手段他们遇到过许多次,当时大家商议后认为:艳萍很可能陷到传销黑窝中去了,只要不给他们钱,让他们没有油水可榨,自然也会把人放回来。

  在与对方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一个男人装着十分好心地说:“2000元有什么用,至少要7000元,你女儿现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以后都嫁不出去了,我女朋友还要照顾她,你们家人怎么就这么不通情理,你们再不寄钱,我们也就不再理她了。”

  为了证明自己所说的话是真实的,他们告诉陆的家人,艳萍所住的

医院是北京海淀区××医院江涛大厦17号病床,随后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陆大云赶紧查询该医院的电话号码,并在上班时间打电话过去询问陆艳萍是否真的在住院。很快,医院证实,陆艳萍并不在他们医院。

  家人等待两天等来噩耗

  “我们也曾想到过报案,可没想到悲剧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陆大云说。

  在随后的两天时间内,坐立不安的陆大云一直在等待对方的电话,可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最后等来的却是女儿的噩耗。

  7月14日下午4时,广州番禺公安分局市桥街派出所通过湖南怀化警方给陆家打来电话,告知陆艳萍已于14日凌晨2时坠楼身亡。

  从12日晚10时的最后一次通话到14日凌晨2时这28个小时内,在陆艳萍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恐怕是永远也无法解开的谜。事后的调查让人猜测,陆艳萍度过了人生中惊恐万分的最后28小时,她有过抗争,有过祈求,有过愤怒,有过绝望。

  目击群众说,7月14日凌晨3时许,在番禺区市桥大街大西路153门口路段,突然发现一女子躺在血泊中,于是路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医生到场后证实陆艳萍已经死亡。

  警方在验尸报告中描述:死者腰部捆绑着白色布条并于腹部打了一个结,部分布条散落于胸部和腰背部,该布条由7条白色布条和一条彩色方格布条头尾相连构成,全长9.04米。左腿旁边有一深蓝色旅行袋。

  7月15日,忍受巨大悲痛的陆大云一家人来到广州番禺。在认尸和看尸检报告过程中,陆大云最想知道的是女儿生前遭受过怎样的凌辱。

  然而,负责办案的公安人员只草草地说了一句话:没有,什么都没有。记者发现,在公安部门提供的尸检报告中,并没有提到陆艳萍生前是否遭受过性侵犯。代理本案民事赔偿部分的原告方律师粟政说,要验证受害人是否遭受过性侵犯比较困难,在拘禁的1个多月时间里,发生什么样的事都很难说,而时间一长,便不会留下什么证据。更何况,在尸检时并没有涉及到这些内容,而只证明了一点:死者系内脏大面积破裂失血休克死亡。

  花季生命在一瞬间结束

  “很明显,艳萍是从窗口上摔下来的,窗台上还有一截断了的布头。”陆大云微微有些抽噎,事情已过去好几个月了,但他和记者讲述女儿的逃亡经历时,内心仍无时无刻不在剧痛。

  当周围监视的恶人都渐渐入睡之后,陆艳萍开始准备逃生的绳子——用床单撕布条再连接起来。一切就绪之后,她打着赤脚背着书包,从7楼的窗台上把准备好的布条放下来,一头系在床头的木柱上,一头把布条系在腰间,开始她的逃亡计划。

  然而,上帝并没有眷顾这个苦命的女孩,就在离开窗台的那一瞬间,布条不争气地断掉了。可以想象,站在7楼的窗台上,谁都会头昏目眩,是什么力量让这个羸弱女子下定决心这样逃生呢?

  陆大清说,在与歹徒电话纠缠的那几个小时里,他敢肯定陆艳萍是被胁迫的。歹徒在电话中大声教训陆艳萍:“你老爸老妈干什么的,连你的死活也不管,根本就没把你当女儿。”

  曾被骗进过传销黑窝的杨某告诉记者,现在的传销发生了变化,政府大力打击传销之后,许多人都认识到了传销的欺骗性,没什么社会经验的青年人,最容易被盯上,而且现在传销者在骗不到钱的情况下,就会采取拘禁等非法手段限制受骗者的人身自由。

  四嫌犯平均年龄仅20岁

  令人吃惊的是,这起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向其家属骗取钱财的案件,竟是由4名平均年龄为20岁的年轻人策划的。其中除女性犯罪嫌疑人胡金玲中专毕业以外,另3名男性犯罪嫌疑人邹宏军、黄小燕、张涛均只有初中文化程度。

  据交代,2005年6月份以来,黄小燕、胡金玲等人以番禺区市桥街大西路13幢1梯701号出租房为据点,搞非法传销活动。自称为某公司的“总监”、“经理”、“助理”,以介绍工作为名,招引亲友过来,禁锢在出租屋内,然后想方设法让受骗者交钱加盟,受骗者被骗交钱入会后,为挽回自己的损失,则继续欺骗各自的亲友来入会。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顺花(在逃)以帮忙找工作为借口,把陆艳萍骗到出租屋。陆发现他们是搞非法传销的,因此要求离开,但4名犯罪嫌疑人把门反锁,把陆拘禁于房内。

  陆艳萍坠楼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现场抓获传销人员14名,其他10人均为受骗者。

  对传销深恶痛绝的杨某反映,传销人员被少数人控制,很难区分受骗者和传销人员,而真正在传销中获取暴利的只有极少数的几名组织者,这些组织者还经常与当地黑社会相互勾结。

  “我不相信这几个被告就是最高的头目,他们可能只是负责看管我女儿,而真正的幕后操纵者应该可以顺藤摸瓜抓出来。”陆大云说。

  代理律师粟政说,检察院并没有以非法金融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说明这4人并没有在传销中获得多少好处,不是传销团伙的最高控制者。

  广州番禺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也证实,该传销团伙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完全被侦破。该工作人员同时透露,在最近半个月时间内,该院共受理因传销而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7件16人。陆艳萍案属于较为极端的案例,有许多被骗者把求救信息写在钱币上丢出去,被拣钱者发现后得以获救。

  陆父提出索赔30余万元

  陆艳萍没有让家人拿钱来替自己“赎身”,而选择了最为危险的逃生方式。刚从学校投身社会,本以为可以赚钱报答辛劳了一辈子的父母,陆艳萍怎么会忍心再骗家中的钱。

  “为了让艳萍读完大专的课程,我们不惜以高利息向信用社借钱。”陆大云打开一本信用社的贷款簿,上面赫然写着,为“小孩读书”已借款5000元。他已提出30多万元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已对此立案。

  从陆艳萍获取的一大堆奖状和技能证书上不难发现,刚走出校门的陆艳萍学业成绩非常好。出于对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考虑,父亲让她去读了中专,再上了该校的大专班。陆大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陆艳萍是成绩最好的一个。

  为了追究另一犯罪嫌疑人刘顺花的责任,陆大云曾一度来到怀化商校进行询问,并提出学校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责任的质疑。陆艳萍是在没拿到毕业证、找工作时陷入传销魔窟的,学校是否有责任保障学生安全?

  同时,刘顺花作为该校上一届毕业生,为了赚取传销团伙骗去的钱,拉自己的师妹入伙,可见陆艳萍被骗进传销团伙的事,在怀化商校可能并非单独事件。

  12月7日,当地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陆大云现在最期待的事情是,公安部门抓捕骗陆艳萍进入传销魔窟的罪魁祸首刘顺花归案,揪出该传销团伙的幕后真凶。

  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犯罪嫌疑人

  胡金玲悔不当初

  胡金玲是本案四被告中唯一一名女性嫌疑人,来自湖北宜昌市。中专毕业后,她同双胞胎妹妹小盈(化名)一齐来到番禺找工作。

  一年以后,两姐妹的命运却发生了急剧的差别,小盈进工厂靠勤奋努力升为领班,而姐姐胡金玲加入传销组织后成为“家长”,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等待她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活。

  传销团伙内部等级森严

  胡金玲与妹妹在番禺分别后,也在工厂找了几份工作,但她嫌工资低工作时间长,每次都没干几天就跑了。

  这时,胡金玲的一个同学说能帮她介绍一份又轻松又能赚钱的工作,胡金玲信以为真。其实,她的同学就是从事非法传销,为了套回自己的3800元传销款脱身,胡金玲成了一个传销团队的新成员。

  加入传销团队后,胡金玲很快发现,传销团伙内部等级森严,“总监”控制“经理”,“经理”控制“家长”,“家长”控制一般成员……20多个人困在一间不足60平方米的出租屋中,同吃同住,由“总监”、“经理”、“家长”轮流给那些新被骗入伙的“家庭成员”们洗脑,再由他们分别骗亲朋好友入伙。

  想赚大钱成为传销组织“家长”

  胡金玲虽然知道自己受骗了,但她决定去骗别人,多发展下线,不但能拿回自己的本钱,还可以赚更多钱。通过花言巧语,她很快就骗取了几位亲戚和同学的信任,并把他们发展成下线。由于胡金玲“成绩”突出,传销组织的头目将胡金玲升为“家长”。

  陆艳萍受害案案发后,很快被公安机关侦破,胡金玲成为4名案犯之一,并于8月19日被逮捕。

  非法传销害人害己

  今年11月10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胡金玲等4人提起公诉。胡金玲被捕后非常后悔,当她知道因为拘禁致他人死亡,将会被判10年以上的徒刑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出来打工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传销,更不知道传销如此害人,我由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还要坐牢!”

  胡金玲非法拘禁他人的事传到她家乡后,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父母逢人便流泪,咬牙切齿地说:“都是非法传销害了我的女儿。”

  本报特派广东记者 刘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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