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人需要的是对生命的博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1:37 新京报 | |||||||||
日前的虐猫事件发生在复旦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身上,除了说明我国法律在《动物福利法》立法方面的空白之外,学校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方面的欠缺,也是不容忽视的。 另外一系列伤害生命的恶性事件也曾不断发生:被免试推荐的准研究生用硫酸泼动物园中的黑熊;大学生将小狗放在微波炉中加热;几个中学生为了取乐,将猫从高高的楼上重重地抛下;一个小学生,因母亲没满足他的要求,便将酒精泼在家里的猫身上,点火将猫
印度伟大诗人泰戈尔曾说过:“教育的目的是应当向人类传送生命的气息。”而20世纪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医生史怀泽在他的著名论著《敬畏生命》一书里曾写道,“人越是敬畏自然的生命,也就越敬畏精神生命”。他还说:“人连对动物、植物的生命都要敬畏,难道能不敬畏人的生命吗?” 这些话也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从小就不懂得敬畏动物生命的人,他长大后也就不会敬畏人的生命。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也对此进行了证实:那些小时虐待动物的孩子,长大后身上都有暴力倾向。正基于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身边一些动辄轻生的少男少女们了,那是他们从小就没有受到过“珍爱生命”的教育,这也包括本文开头提到的复旦大学那位三年级研究生。 世界是人与所有生命的世界,而人的行为又直接影响着这个世界。人需要的是对生命的博爱,就像植物需要阳光雨露一样。如果一个人只知道“恨”,那他心里装的就只有“自私”和“狭隘”了。 让我们记住伟大的文学家冰心老人曾说过的话:“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 □菡月(北京教师) 相关专题:复旦研究生虐杀30只小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