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男子将一万元借给女友后要钱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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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17:5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胡鹏) 经婚介所介绍,两个离异的男女见了一次面,互有好感。第三次见面时,女方从男方处借了1万元,此后他们之间的联系便断了。男方在不停自责的同时,利用各种方法寻找这个仅见过3次面的对象,追索对于他非常重要的1万元。 ★一万元借给了女友
家住包头市青山区的赵先生现年40岁,下岗多年,独自带着一个小男孩生活。面对记者的采访,这位不善言谈的中年男子边说边掉眼泪。2004年初,在包头市二冶打临时工的他骑自行车路过昆区民政局婚介所时,孤身多年的他走了进去。当时他想,国家办的婚介所应该非常正规,不会有骗子。在交了80元婚介费后的第二天,在婚介所的安排下,他与一个叫作杨丽(化名)的中年离异女子见了面,初次印象还不错。就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后的几天,杨丽在包钢工作的前夫因为工伤死了,企业要给其家属包括女儿20万元抚恤金。为了拿到这笔巨款,杨丽准备将与前夫所生女儿的抚养权争夺回来,这样她就可以用女儿的名义领到一笔不少的抚恤金。但是打官司需要钱,所以杨丽便向赵先生借1万元。赵先生想到两人正在谈恋爱,出于好心便给她借了1万元,杨丽给赵先生打了一张借条,并按了手印,并在公证所做了公证,约定一年后还款。 ★一万元要不回来 自从杨丽将1万元拿走之后,她的手机便失去了信号。一个月后,感觉到不对劲的赵先生给杨丽打电话不通,几次在杨丽住处没有发现杨丽,起诉到昆区法院。2005年4月26日,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杨丽限期还款,并给赵先生发放了强制执行债权凭证。 而截止今年11月底,这1万元钱的欠款虽然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但依然未回到赵先生手中。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