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中途退学剩余学费难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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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16:3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史文丽)12月21日下午,呼市读者尹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说,她儿子在呼市职业学院读书, 现在已从学校退学,校方也同意让其退学,但却不予退还已交纳的2006年上半学年的学费1500元。“下学期就不去上学了,学校不给退还学费太不合理了。”尹女士表示。 ★尹女士:应退还剩余的学费
尹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2005年9月考入呼市职业学院接受5年制的高职教育,当时一次性交纳一年的学费3000元和五年的书费。在学校就读了3个多月,尹女士觉得该校的学习环境并不适合她的儿子,她便让儿子退学重新读初中。学校同意让其退学,但却不给退还多交纳的下半学年的学费。“我们要求学校把下半学年的学费退还给我们,但学校却一分也不给退,太不合理了。” ★学校:过了退学期限费用不能退 12月22日上午,呼市职业学院办公室的贾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学生退学的事情她知道一些情况,从学校的角度来讲,入学一周内退学学费会全额退还,该学生已经上了将近一个学期,退学已经超过了学校补录的时间,这个名额就浪费了,给学校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学校不会给学生退还多交纳的学费。 贾主任还告诉记者,现在各个高校都在扩大招生,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学校时被一些天花乱坠的招生信息迷惑,盲目地选择学校,入学后觉得学校不理想就退学。对于学校来讲,中途退学不仅是生源的流失,同时也直接影响下一年学校的报到率。学校在给新生下发录取通知书时就规定一周内不报到视为自动退学。对于中途退学的学生不予退还多交纳的学费,也是一种制约手段。“当然,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也给予一定的照顾。” ★内蒙古职教处:学校有权决定是否退费 中途退学学费该不该退,记者采访了内蒙古教育厅职业成人教育处的一位工作人员,他称学校有自主权决定是否退还学费。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要看学校和学生是如何约定的,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校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决定是否退还学费。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