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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抢劫黑车司机后烧车焚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6:45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1月5日播出节目《烧不掉的罪恶》,以下为节目内容。

  导视:

  汉江江畔 惊人一幕

  现场:音效

  同期:死者坐姿端正,无挣扎,很像死后被焚烧

  命案背后 疑窦重重

  同期:

  敬请收看第一现场《烧不掉的罪恶》

  演播室:

  2005年10月25号上午,湖北汉川警方接到这样一起报案,反映在距离城区不远的汉江江畔,有一辆被烧毁的小汽车,车内还有一具被烧得面目全非、高度碳化的尸体。那么,汽车为何起火?死者又是因何而死亡的呢?当地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

  烧不掉的罪恶

  字幕:2005年10月25日 湖北省汉川市

  解说:湖北汉川警方在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刑侦和技术人员赶赴案发现场。

  案件现场 音效

  解说:案发现场位于距离城区5公里左右的汉江江畔,警方发现在距离江边1米多远的地方,一辆小汽车已被完全烧毁,在车内副驾驶座的后方有一具已经高度碳化的尸体,死者是男性还是女性,从外表特征已经无法判断。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局长 徐同炳

  当时我们到现场看了以后,是他杀还是自杀一时难以确定。

  解说:高度碳化的尸体表面没有明显的创伤,死者的头骨完好无损。现场的车辙印表明,汽车似乎要冲向江里,因为车只要再向前开一米,就将冲下4米多高的河堤落入汉江,只是车轮被一个土坎卡住才没有掉进江内,从这些特征来看,死者像是自杀。但如若说是自杀,好像也有问题。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局长 徐同炳

  第一就是死者坐姿端正,无挣扎,很像死后被焚烧。

  解说:死者不像是自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是司机自杀的话,他应该坐在驾驶位上,而不是现在所处的后排座位上。那么这名死者究竟是谁?他又是怎样死亡的呢?

  由于案发现场情况复杂,汉川警方立即邀请武汉、孝感两地法医联合对死者进行尸检,经过会诊,法医初步判断死者应该是死后被人焚尸。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 法医 徐斌

  判断生前焚尸还是死后焚尸,主要根据气管内有无异物,以及吸入了现场的粉尘没有,以及血液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解说:法医之所以认定死者是死后被人焚尸,主要是因为死者气管内没有异物,血液中一氧化碳的浓度正常,此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虽然大火将死者表面肌肉完全烧毁,但法医经过解剖,却发现在死者的颈部、心脏、肺部等地方有明显的刀伤。

  那么,死者是谁?他又是被谁所害呢?

  隔断:

  凶手纵火 难毁物证

  汉江之边 谁人行凶

  正文:

  解说:在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的同时,办案人员对案发现场附近的地面和车内也进行了仔细的勘查,在现场附近他们发现了两枚印有“鄂”字的车牌固定盖和“吉利美日”4个金属字,此外警方还提取到了7枚脚印,在车内发现了大量的硬币和一个没有被完全烧掉的塑料桶,在桶内技术人员提取到了一件沾满血迹的T恤衫和两枚红河牌香烟的烟蒂。根据现场提取的物证警方初步判断,被焚毁的车辆应是一辆挂湖北牌照的黄色“吉利”牌小汽车。技术人员在获取了车架号和

发动机号后,迅速对这辆车的车主进行查找。

  现场:

  解说:经过查询,警方最后确认这辆车的车主是一个叫鲁恩伍的男子,现年23岁,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于是汉川警方立即赶往武汉市东西湖区寻找鲁恩伍,经过询问鲁恩伍的家人,警方了解到,鲁恩伍经常开着自家车出去拉客,也就是当地所说的“黑车司机”,10月24号早上他开车出门后,就一直没有回家,失去联系已经有两天了。

  警方此时可以确认,案发现场那辆被焚毁的小汽车,就是鲁恩伍的,但车上的死者和鲁恩伍又是什么关系呢?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 副局长 汪新银

  一个可能是死者,第二个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

  解说:根据法医的鉴定,案发现场死者的身高在1.63米左右,年龄在20岁上下,这和鲁恩伍的身高、年龄正好相符,但他是否就是鲁恩伍,警方无法判断,因为现场尸体已经高度碳化,外生殖特征完全消失,警方单从观看尸体表面无法鉴定。

  10月26号也就是案发的第二天,汉川警方把死者的相关样本和鲁恩伍父母的血液样本送到湖北省公安厅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死者正是已经失踪了两天的鲁恩伍。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 副局长 汪新银

  那是仇杀?是情杀?还是抢劫杀人?

  解说:死者是车主鲁恩伍,那么他又是因为什么被害的呢?警方围绕鲁恩伍的居住地和平时拉客活动的地方展开了走访调查。

  现场:医院门口询问一块做生意的司机

  解说:通过调查,警方了解到,鲁恩伍开着那辆被焚毁的“吉利”牌汽车,平时主要在武汉市的东西湖区拉客。当警方走访到一家医院门口时,一位平时和鲁恩伍一起拉客的司机讲,10月24号下午3点多钟,鲁恩伍拉了两名客人说是去汉川,这一说法,在鲁恩伍的一名亲戚那里得到了证实。

  采访:

  打过去,他怎么讲?他说我在汉川。汉川什么地方?刘隔(镇),当时是四点半左右。

  解说:刘隔是汉川市所辖的一个镇,共有18个村,4万多人口,汉川警方派出60多名民警,拿着被害人鲁恩伍的照片和与他所开的那辆“吉利”牌轿车相同车型的照片,逐家进行走访,10月29号,也就是案发后的第四天,警方终于有了发现。

  现场:村民走访

  好像是个黄色

出租车,来了以后到家后面姓刘的人家去了,里面有五个人,三个男的(一个是司机)两个女的,还在那儿吃了饭。

  解说:经过对这户刘姓村民家的走访,警方确认,鲁恩伍当天开车拉着两男两女确实到过他们家,其中一名女孩儿是他们家女儿,另外三个人,是他们女儿的朋友,当天还在他们家里一同吃了晚饭,下午6点多钟才走的。侦察员敏锐地感觉到,刘某等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隔断:

  凶手为何杀人焚车?警方如何抓获疑凶?

  正文:

  解说:侦查人员之所以认为刘某等四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主要是因为法医的验尸报告表明,被害人鲁恩伍的死亡时间应该在饭后两小时左右,而鲁恩伍胃内的食物与在刘家所吃的东西完全相符,根据这一情况,警方认为刘某等四人有可能就是鲁恩伍生前最后接触的人。

  同时,凶手杀人后虽然纵火焚车,但是却无法烧毁所有的罪证,现场遗留的一件沾满血迹的圆领T恤衫和两枚“红河”牌香烟的烟蒂都留下了凶手的影子。

  采访:湖北省汉川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小军

  通过对村民以及刘某的调查,确认了这件衣服就是当天下午刘某和其他两个男孩中间其中有一个人穿的是一模一样的特征。

  解说:调查也证实,和刘某一起的那两个男孩儿,当天在刘家时所抽的香烟正是“红河”牌的,此时警方发现,在犯罪现场发现的可疑物证全部指向了刘某等四名嫌疑对象。

  经过秘密调查,汉川警方在武汉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

  现场监控:汉川

  解说: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行了长达一周的监控,他们发现和刘某在一起的两个男青年一个叫“洋子”,一个叫“文子”,此外还有一个叫小红的女青年。11月16号,侦察员得到线索,“洋子”和刘某要到武汉展览馆附近吃饭,而“文子”要到一家菜市场附近会见网友,小红则在他们租房的地方,于是警方决定兵分三路进行抓捕。

  在武汉展览馆附近守候的侦察员首先在一部手扶电梯附近发现了“洋子”和刘某的行踪。

  采访:侦查员

  截住之后,喊他“洋子”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当时他一怔,我们判断他很有可能就是“洋子”。

  解说:在得知“洋子”和刘某落网的消息后,另一路抓捕小组迅速行动将正在一家招待所里会见网友的“文子”抓获。

  抓捕现场:

  解说:随后,另一名叫小红的嫌疑人也被抓获。

  经过审讯,警方得知,“洋子”真名叫李明洋,21岁,湖北仙桃人。“文子”真名叫文友志,21岁,湖北汉川人,刘某和小红分别是他们的女友。10月24号当晚,四人租用被害人鲁恩伍的车来到了刘某家,由于天色已晚,鲁恩伍虽与他们四人并不相识,但在对方的邀请下,就一同吃了晚饭。晚饭后,李明洋和文友志先把两个女孩儿送到了他们打工的地方,然后两人把司机鲁恩伍骗到了偏僻的汉江大堤上,在持刀抢走了鲁恩伍身上的600块钱后,为了抢车又残忍地将他杀死。

  采访:犯罪嫌疑人 文友志

  后来李明洋说,车上有血,就不卖车了。

  解说:由于车上血太多,文友志虽用自己的T恤衫清理了一番,但由于一时清理不掉,就打算把车抛进汉江,但车在江边上却被卡住了,于是他们点燃了汽车、焚尸灭迹,但那场大火却并没有烧掉他们所制造的罪恶。

  隔断:

  黑车司机 江边遇害、遭抢

  血案背后 留下哪些血的教训

  稍后请继续收看《法治聚焦》《加强防范 平安营运》

  演播室: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明洋、文友志两人因涉嫌抢劫罪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他们终将为自己的抢劫杀人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从这起案件中人们可以汲取哪些教训?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呢?我们来看一下记者的调查。

  正文:

  解说: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鲁恩伍开的车并不是正规的出租车,而是没有办理任何营运手续的所谓“黑车”,这使他成为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标。

  采访:犯罪嫌疑人 李明洋

  为啥选择这样的车?我想抢他的话不会报警吧。

  解说:黑出租车属于非法营运,乘客与司机都面临着一定的安全风险。记者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的几家医院门口看到,这里停靠有几十辆黑出租车,一旦有客人,谈妥价格后,就开走了。记者观察后发现,所有的黑出租车内都没有安装隔离栏等防护措施。同时,由于没有经过专业培训,黑出租车司机的防范意识也相对较弱,这起案件中被害人鲁恩伍就是这样的。

  采访:犯罪嫌疑人 李明洋

  他几乎没什么防备,因为那条路很偏,如果司机(被害人)防备心重的话,他就不会往那条路上去。

  结束语:

  在本案中,被害人鲁恩伍由于缺乏必要的戒备与防范,最终成为了受害人,令人痛心。通过这起案件我们也希望能给那些正在进行非法营运的“黑车”司机提了个醒,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是趁早停止非法营运,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出租车司机都能够提高警惕、平安营运。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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