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万买空姐欢心 五旬财务科长"花"进铁窗(图)(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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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9日13:10 中国新闻网 | |||||||||
2001年,陈新民请假一个月,自称到北京参加学习考试,然后一飞机坐到了哈尔滨,住进了路某家。因出手大方,年近半百的陈新民很快讨得了路家人的欢心。 有一天,刘天天对陈新民说:有一个投资项目能赚大钱,你想不想入股?陈新民一听来劲了,忙问是什么。刘天天告诉他,这是一个高科技垃圾处理项目,合伙的还有日本人。几番考察,陈新民终于答应了,并入股30万。但是在一阵热热闹闹的签字仪式之后,这个
见陈新民出手大方,刘天天动起了脑筋。2002年的夏天,他拉着陈新民认识了一个香港司机陈光宇,陈又介绍了一个日本人久保。 这两人对陈新民说,他们正在搞一个融资项目,从日本融资过来。但前期费用不够,叫陈新民先垫付50万元,到香港注册一个公司,事成之后给他1000万。 陈新民将信将疑,路某极力主张促成这笔生意,并说:“我姐夫能骗你吗?有了1000万,我们以后的日子就有着落了。” 此时,手头拮据的陈新民像抓了一根救命稻草,下决心赌一把。他提取了50万元,按照刘天天等人的安排,汇到香港渣打银行。不久,刘天天又打电话称,注册资金不够,还差20万元。陈新民又提取20万现金,用密码箱提着,乘飞机到了香港,亲手交到刘天天的手中。 不久,刘天天又对陈新民说,融资项目快成功了,大家一起到东南亚去玩一趟,费用你先垫上,融资项目落实了再加倍还你。于是陈新民、刘天天、路东东、陈光宇和久保等一行,开始了东南亚之旅,陈新民为此买单共花了19万元。 “就是看中他的钱” 300万元撑不起露水情 经检察机关事后查明,陈新民先后挪用公款达到近300万元,除去一笔私人借款外,被认定挪用公款159万多元。此外,他还以做生意为名,向40多个同事借钱约50万元。他前前后后为路某花掉的钱高达340多万元。 陈新民挪用的公款,都是鄂州市地税局用于建办公楼归还银行贷款的专项资金。为了弄到这些钱,他可谓想尽了办法。当单位一再催他还款给银行时,他便跑到深圳躲了起来。 他经常与刘天天等人联系,期待着融资梦想成真,既可以还挪用的贷款,又可以讨得路某的欢心。这期间,路某还与陈新民保持联系,并跑到深圳与陈新民一起住了10多天。路某说没有钱用,陈新民又向朋友借了一万元钱给她。 2004年9月,有人举报陈新民携公款逃跑。鄂州市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去年5月,陈新民在咸宁被捉拿归案。不久,路某也归案。 路某毫不掩饰地对检察官说:他那么大年纪,我跟他在一起就是看中他的钱。 在路某的住处,检察官发现了没有穿的上百双进口皮鞋,几十件进口大衣等,二十个大编织袋都没装完。 [上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