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女子在北京贩运1500余克冰毒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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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05:06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记者昨日获悉,因与他人携带1500余克冰毒进京贩卖,朝鲜国女子郑美兰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是依据北京市检二分院的指控作出上述判决的。据检察院指控,去年7月,现年53岁的郑美兰与吉林延吉市人黄昌山携带1518克毒品进京后被警方抓获,警方从他们住处找到了上述毒品。
事后,两名被告人称他们先乘坐长途汽车将毒品从延吉运到青岛市,随后又乘坐长途汽车将毒品运输到北京。 法院审理认为,郑美兰、黄昌山违反中国对毒品的管理制度,结伙运输毒品,且数量大,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郑美兰是主犯,黄昌山起到次要作用。 在案件审理中,两人均承认指控,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宣判后,郑、黄二人均未表示要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