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蛇头组织15人偷越国境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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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18:53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2月21日电(毛永温、德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20日依法对组织15人偷越国境的“蛇头”李水石进行宣判,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李水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5年6月21日,牡丹江宁安市居民全某持假证件及签证欲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偷渡出境时被哈尔滨机场边防检查站抓获。机场边检站将此案移交牡丹江边防支队侦办,边防
今年43岁的李水石是黑龙江省宁安市人。他曾两次出境寻找合伙人,和金栋顺等人组成跨国偷渡团伙,并在金栋顺等人的支持下,在境外办理了假冒的邀请函、认证书、邀请事由书、归国保证书等文件,之后将伪造的假冒手续带回国内。 2004年至2005年间,李水石策划、联系、安排,为企图偷越国境人员伪造了8份15人的假亲属关系手续,亲自带他们到哈尔滨某出国服务公司办理有关证件并骗取签证。李水石号称偷渡人员到国外后能办理暂住证和找工作,向每人收取6万元至7.5万元不等的偷渡费用。(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