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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次公开庭审普通死刑二审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03:17 江南时报

  前日,一起简单的死刑上诉案件,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二审。

  在以往,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往,省高院只是针对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二审案开庭审理,而这次是历史上首次对普通的死刑二审案开审。

  开庭细审两小时

  前日上午,省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担任本案公诉人,上诉人的辩护律师也带着助手准时到场。9时许,上诉人袁永利在三名法警的押解下走上法庭。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此案。

  该案虽然事实简单,但由于法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提交的各项证据以及上诉人的辩护人辩述意见,审理时间长达两个小时。

  一审查明事实:袁永利,现年35岁,陕西省澄城县人,被捕前在郑州一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打工。2005年5月15日晚上8时许,在外喝了酒的袁回到工地和另一民工刘国备发生口角,跑回屋里拿起买来防身用的匕首将刘刺成重伤。闻讯赶来的工地老板的儿子何海涛将袁推开,袁当场将何海涛刺死。

  去年9月8日,此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永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何海涛、刘国备的家属经济损失8.16万元。

  充分听取双方意见

  死刑上诉案(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除外)放在以往,只是由二审法院刑庭指派一名审判员和书记员,前去提审被告人,然后再进行书面审理。

  本案审判长田立文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最新规定,死刑二审案件需由三个审判法官(个别时候五个)、两个书记员和数名法警共同开庭审理,这正是从制度上保证了死刑判决的公正和慎重。

  法庭上,上诉人辩称,是两个受害人的“不仁”在前,他才“不义”。他说:受害人刘国备以前在屋里打麻将不让他休息,两个人就此曾发生过矛盾。出事当晚,他喝了很多酒在外面大骂,刘就出来打他。他气恼不过,就刺伤了刘。而何海涛去的时候,说了句“你敢捅我?”然后就使劲打他的头。当时他已经喝醉,脑子一片空白,就连刺了何数刀。“我的头以前受过伤,他一打我就晕了,我根本不记得把他捅了。”

  上诉人的辩护律师认为,从主观上讲,被告当时不是杀人状态,而是一种伤害状态,只是一种间接的故意,两个被害人也都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本案不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11时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为收回死刑复核权做准备

  记者了解到,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对于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切实保证死刑案件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据称,这是为最高法院即将全面收回死刑复核权做准备。

  据大河报

  《江南时报》(2006年02月22日第十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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