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外来石续:专家初步鉴别为石陨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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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11:40 内蒙古晨报 | |||||||||
北京天文馆的张宝林教授称该“天外来石”为石陨石 内蒙古晨报记者 冯程摄影 北京天文馆的张宝林教授在对“天外来石”做鉴别 内蒙古晨报记者 冯程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赵淑丽) 本报2月20日关于内蒙古巴彦淖尔村民苏先生捡回“天外来石”的独家报道经本报战略合作伙伴新浪网为本报建设的网站(www.nmgcb.com.cn)发布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该新闻点击率居新浪网社会类第三名。这几天本报呼包二市的新闻热线几乎爆棚,各界人士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许多收藏爱好者表示有收购意愿,其中,山东省奇石协会的一位会员表示,愿意出资
21日上午,北京天文馆科研专家张宝林和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科技全方位》栏目组的记者在新浪网上看到本报新闻后专程来到包头。10点多,看到“天外来石”后,张宝林告诉记者,凭他多年的经验可以断定,该“天外来石”确为陨石的一种——石陨石,该陨石为2006年第一号陨石。陨石除了其本身的科研价值外,也是继1976年吉林陨石后,中国境内第一块被人亲眼看到,有第一发现人、陨石坑的陨石,对科研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陨石的成分还需做进一步的化验。当日,他还将前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陨石的坠落地做进一步考察。 此外,该陨石还引起了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等国内数家天文台相关专家的关注。 与此同时,还有很多收藏爱好者对这块陨石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湖南白沙原文化有限公司陨石化石矿物收藏家柯作楷博士特意打来越洋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湖南长沙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酷爱珠宝奇石的收藏,在他的藏品中也有陨石,但却没有石陨石这个品种,很希望能得到这块陨石。 陨石是否允许私人间交易?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内蒙古鹿城联众律师事务所的张剑平律师。他说,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的立法。但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陨石不是埋藏品,也没有明确物主,先拥有者或先发现者为所有者,可以买卖。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