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以养獭兔为名诈骗3亿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3:4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朝阳讯 (记者 李甜香 通讯员 王曙光) 以养獭兔为名狂搂3个亿的赵振海、赵振水兄弟,昨日在朝阳中院一审被判处死刑。 以高额利润为诱饵 骗取巨额资金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宝骐技术养殖有限公司成立后,被告人赵振海、赵振
自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二人从沈阳、盘锦、营口等地诱骗6441人与该公司签订《獭兔委托养殖合同书》13996份,骗取资金3.5亿余元,其后共返还投资本金1.95亿余元,利息8854.6万余元,尚欠投资户本金1.36亿余元。 赵氏兄弟骗取巨额资金后,部分用于返还投资者本金、支付代理商提成款,支付公司养殖场购置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部分用于个人挥霍。 赵振海采取用假发票报账、假借代理商名义从公司领取现金24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屋4套,以其儿子名义存款100万元,又分别给其儿子和前妻3万美金和50万元人民币,并给其儿子购买15万元保险单一份。 赵振水假借代理商名义从公司领取提成款80余万元,用于个人购买房屋一套。 兄弟二人当庭 提出上诉请求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根本没有盈利项目的情况下,谎称其公司实力雄厚,以给高额利息为诱饵,以“代养獭兔”的形式为欺骗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占用投资款作为个人挥霍消费的主要来源,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法定特征。且非法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投资者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后果、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法院依法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振海、赵振水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氏兄弟当庭提出上诉请求。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