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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状告交警只罚款不纠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35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 (记者刘俊锋) 本报连续报道的西安一出租车司机,因对交警执法中的行为有异议,先后将4个交警队告上法庭。昨日,“愣的哥”白理成和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三大队在法庭上,一口气对簿了三桩官司。法院当庭未作宣判。

  原告:未及时纠正导致再次违法

  上午10时,白理成和三大队两名民警来到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原告白理成称,去年8月20日、9月2日,他在西华门十字未使用安全带,对这两次同样的违法行为各被处罚100元,扣1分。

  白理成说,三大队在对他实施处罚时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实施处罚时,应口头告知他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要听取他的陈述和申辩。但三大队未对他履行告知义务,直接开具《行政处罚书》,让他丧失了陈述权与申辩权,他认为三大队此举涉嫌程序严重违法。

  白理成称,根据“交法”规定,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纠正。三大队并没有对他的第一次未系安全带及时处理,才导致他9月2日在同一地点再次交通违法。三大队对他的违法行为只拍摄而不纠正,使他的违法状态持续存在,三大队涉嫌滥用职权。

  案件的审理中,白理成还提出他好几次在缴纳罚款后,三大队都给他出具了“陕西省当场处罚收据”,而他并不是现场处罚,三大队涉嫌使用非法票据。白称,收据上并没有银行盖章,三大队此举违反了“交法”中关于罚款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

  被告:违法监控资料可查询

  在法庭上,三大队民警称,三大队未对白去年8月20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才致使他再次违法的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交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查询方式,供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查询。他们大队共有电子屏、声讯台等5种查询方式。而原告白理成却对他们提供的查询方式置若罔闻,对法律规定一知半解。他们对交通违法人作出的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关于罚款收据的问题,三大队民警称,每年12月,因银行都要结账,才停收一切行政罚款。对此情况,交管支队向西安市公安局及市财政局作过请示,经省、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研究后专门印制了“陕西省当场处罚收据”,并加盖“陕西省财政厅罚没票据监制章”,同时,他们还加盖了交管支队的罚没专用章。因此,他们对原告白理成处罚时所用的这种票据是合法有效的。

  昨日,除了两起未系安全带案件外,法庭还审理了白理成诉讼交警处罚违法行为不当一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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