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急救延误死亡案时隔5年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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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6: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核心提示 1996年7月,在成都某名牌大学读书的哈尔滨籍大二学生张达,突然因患脑积水病死亡。其父张永智在搜集了大量证据后,于2000年7月27日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起当时全省第一起无医疗鉴定结论的医疗纠纷案,曾引起全国轰动。然而此案在当年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就再无下文。时隔5年后,昨日上午,武侯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首次开庭父亲泪捧爱子遗像 2000年12月25日上午,在没有医疗鉴定结果的情况下,武侯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当张永智含泪捧着爱子张达的遗像走进法庭时,旁听席上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法庭上,张永智怒诉两家医院因延误治疗而导致儿子死亡,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53万余元。庭审持续到当日下午5时,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如今,回想起5年前那天的情形,张永智不禁感叹道:“痛快啊!我终于在那天找到一个说话的地方了!” 鉴定结论 该医院急救不及时 据了解,2000年12月开庭一年多后,2002年6月,医疗鉴定结果才出来。但张永智与其律师对鉴定结果不服,他们于2002年8月至2005年2月先后3次远赴成都,要求重新鉴定。2003年春节后,张永智再次要求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不久,武侯区法院委托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重新鉴定。 2005年8月8日,该中心做出鉴定结论:校医院将张达转院至另一医院符合医疗原则,但转院过程中存在不足,如没有转院记录、未派车护送、无医护人员陪同、转至另一家医院后因无钱交费延迟3小时做脑C T 等;转院后的医院对张达诊断正确,但医院采取的急救措施不够积极、及时。 二次开庭 原被告出示新证据 昨日的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均出示了新的证据,各自陈述了观点。 张永智的辩护律师认为,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所作出的医疗鉴定书的第四、第五项明确指明:“张达在转院过程中校医院存在不足”、“某知名医院虽然诊断正确,但未履行相关告知义务,采取的急救措施存在不足。”对于“不足”,更确切的说应该是“过失”,他们希望法院委托有关部门作补充鉴定。 两被告的代理人认为,既然第一份鉴定书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的,虽然其内容有瑕疵,但其鉴定结论应得到认可,他们坚决不同意重新鉴定。另外,学校的代理律师表示,张达之死,其实学校早在1997年就与张签订了解决协议书,现在张不仅忽视当时签订的协议书,还提出诉讼,有悖法律的有关规定。该校还提供了两份新证据,证明张达的死跟他们无关。 另一被告辩称,医院有自己的管理规定,他们当时之所以迟迟不为张达做脑C T 检查,是因该检查有一定危险性,只有在做了大量准备的基础上才可以做,当时正好是周末,医院采取保守治疗,也是为了病人的安全着想,并非是张永智所说的“见死不救”、“延误治疗”。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休庭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庞山岚实习生陈东黄学渊摄影报道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