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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社会记录》:借条(实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07:30 CCTV

  借条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2月28日22:05首播

  影像:测谎实况录像,张其江背对镜头坐在一角,提问者缓慢阴沉的声音下,屏幕上的心电曲线频频跳动。

  测谎专家:你是叫张其江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你以前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测谎专家:有过向当事人要钱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测谎专家:做过嫖娼的事情吗?

  张其江:没有。

  隐黑。

  主持人阿丘:您刚才看到的是一场正在进行的测谎。主持测谎的,是国内顶尖级的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武伯欣教授。被测谎的人,也不是一般人,是一位堂堂的法官,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员张其江(插新乡中院大门空镜)。您要问了,究竟是什么事情,使得堂堂的法官竟然被怀疑说谎,居然还要坐到测谎专家面前?那测将出来的结果又是如何?您别急,这事可是说来话长,我想先请您看一样东西:

  画面:借条。

  主持人阿丘:借条,一张借款五万,月息三分的借条。法官张其江说,这张借条是新乡市化工联合实验厂从他那里借钱的凭证,可化工厂负责人却压根就不承认借钱一事。就是这张看似普通的神秘借条,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借钱的和出借的两方各执一词,一个说借了,一个说没借,由此引发了此后的三场官司和十年曲折。

  梁卫保:借条我承认有,但是我不承认这个钱是借他的,我不可能承认这个事。

  画面定格。

  旁白:这位,就是咱们今天要说的主角之一,打借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新乡化工联合实验厂厂长梁卫保

  梁卫保:这个事不是承认不承认的问题啊,而是有还是没有的问题,对不对?他是有借条,我借过他的钱我不承认。

  借条画面:特写“借条”、“今借到李立彦”。

  主持人阿丘:这张借条上写的债权人叫李立彦,这李立彦的丈夫,就是前面那位接受测谎的法官张其江。关系有点复杂呀!您要问了,这张法官借钱给梁厂长,为何出借人不写自己反而写上妻子的名字?这个问题咱先按下不表,单说提起这张借条,即使已经身陷囹俉,始终不肯面对镜头的张法官,也还是满腹怨气。

  张其江:他要是没有借钱,为啥给我打借条?借条的借条的内容完备、形式规范,

  我这种情况是秀才遇到兵……

  主持人阿丘:没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这借条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那为何又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居然闹到要去测谎的地步呢?要说清这个中原委,还得从14年前的一场官司说起。

  影像:新乡街道人来人往。黑白的画面表示旧日情景。

  旁白:1992年,梁卫保的化工厂与新乡化工研究所签订了一份联营协议,联合生产一种化学制剂。老梁说,不料后来厂里采用研究所提供的技术,根本生产不出符合要求的产品,正当老梁在考虑是否要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索赔的时候,他遇上了身为法官的张其江。当时的张其江和厂长梁卫保,还是交情不浅的老朋友。

  梁卫保:就是在我们那个平原路上的时候,我突然间碰到张其江了。/我问他,我咨询这个情况,他说我现在就在经济庭,我就可以办。

  主持人阿丘:听张其江这样一说,梁卫保立刻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诉讼,真是有熟人就好办事啊,案子很快就立案了,张其江就是该案的主审法官。感激不已的老梁没想到,老朋友张其江马上就向他提出了一个条件。

  梁卫保:他说现在像你这样的官司得五万到八万,就是活动经费。我反正当时也想,当时在1992年这个数目不小的,我想这么黑,所以我想,如果我给了他以后,这个事办成什么样不知道,但是不给吧,他又不会给办这个事。

  主持人阿丘:老梁说,为了打赢官司,他当时只好勉为其难答应给张其江五万元的好处费。但他也使了一招缓兵之计,借口当时资金困难,承诺等官司打赢了拿到了赔偿款以后再兑现。两年后,老梁的官司果然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化工研究所赔偿他71万多元(插新乡中院一审判决书)。但是对方不服判决,继续上诉,这笔赔偿款梁卫保拖了五六年都一直没拿到,答应给张其江的好处费也就一直没能兑现。

  梁卫保:一审判决以后,我就跟他说了,我就是按照跟他约定的,你没办成,这个钱,活动经费,不能给你了。等我有钱以后再说。这个答应了以后,他就得寸进尺,让我写了个借条。

  画面:借条全景,特写。院一审判决书。

  隐黑。

  影像:继续测谎实况录像。

  测谎专家:梁卫保和你早就认识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那五万块钱是确实有过借钱的事吗?

  张其江:是。

  测谎专家:那五万块钱是办事的活动费用吗?

  张其江:不是。

  隐黑。

  主持人阿丘:你也看到了,对于梁卫保的说法,张其江并不承认。他说,这张借条书写的时间是在1995年,而梁卫保的官司早在一年前就已经下了一审判决。

  张其江:需要活动的时候不给钱,审理案件的时候不给钱,我不管这个案子了,给我钱,那不是奇怪事吗?你叫我活动啥呢?

  主持人阿丘:张其江说,当时梁卫保是为了继续跟化工所打官司来向他借钱的。他因为考虑到梁卫保一审已经胜诉,应该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所以才答应借钱。不仅如此,张其江还回忆,是梁卫保和他的会计一起到他家里拿走了5万块钱,并留下了这张借条,那天是1995年2月2日,正好是农历大年初三。

  张其江:要按当时来说我并不高兴,大过年来借钱,相对来说是新年吧,但是答应过他过借钱了,后来也来了,我已经给他准备好了,我就给他了。

  旁白:你说我是贪心不足,我说你是赖帐不还。两人为了这张五万块钱的借条争吵不休。

  梁卫保:几乎是三天二头来,我最生气的就是七月十五,就河南来说是一个鬼节气,他给他老丈人烧过纸后又来到我家,我很生气,在那时候我没办法了。

  张其江:我说你有理了你,我说我告你就告你!我怕啥,我告你就告你。

  梁卫保:我一分钱不给你,我说我又不欠你的。

  主持人阿丘:闹到最后,老朋友对簿公堂。打下这张借条的七年以后,2002年7月24日,身为法官的张其江以这张借条上的债权人也就是他妻子李立彦的名义,向新乡市红旗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梁卫保的化工厂偿还借条上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影像: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大门,空荡荡的审判庭空镜。

  旁白:半年后,红旗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梁卫保必须偿还张其江本金,利息和滞纳金共计764745元人民币。

  主持人阿丘:好家伙,76万多元!借条上老梁不是只借了张其江五万块钱吗?怎么一下子变成了76万?原来,在法庭上,张其江又拿出了一张借条,借钱的还是老梁的化工厂,借钱的金额还是五万元,借钱的时间也还是1995年2月2日。唯一不同的是债权人变了,不是李立彦,而是一个叫石晶的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还是活雷锋,将这五万元债权无偿转让给张其江夫妇。

  画面:两张借条,特写。

  主持人阿丘:一张借条变成了两张,5万借款变成了10万。十万块钱本金,加上利息和滞纳金,就变成了764745元人民币。

  画面:判决书,红旗区法院大门外威严的石狮子,国徽特写。

  旁白:突然降临的七十多万元巨额债务,让梁卫保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而打赢了官司的张其江很快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老梁四处躲藏,有家难归。

  影像: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特写,梁卫保破破烂烂的家。

  隐黑。

  画面:检察院的大门,国徽高悬,国旗飘扬。

  检察官曹世聪:我们认为原告为了巴结审判员要讨好审判员,一般规律是这样的,哪会法官审判原告案件,审判期间原告还要借法官的钱,感到不合情理。

  画面定格。

  旁白:曹世聪,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官司败诉后,绝望中的老梁找到了老曹。这桩离奇的借条案,在检察院介入后出现了转机。

  影像:夜晚的新乡市。奔波寻找的镜头。

  旁白:检察院的调查,首先从本案的证人开始,他们首先找到了第二张借条上的债权人石晶,他是法官张其江的朋友。

  记者:那这张借条是你打的吗?

  石晶:没有,那个时候我都不知道梁卫保这个人。

  主持人阿丘:这就奇怪了,这石晶根本就不认识梁卫保,怎么会出现梁卫保从石晶那里借5万块钱的借条呢?梁卫保说,原来当初张其江让他打完借条之后不久,张其江又来找梁卫保,借条署了他妻子李立彦的名字,张其江想来想去不太合适,于是又让老梁重新打了一张借条,将名字换成他的朋友石晶,并且在上面还特意注明了:原借款单据收回后此条生效。但是张其江却悄悄收起来本应还给老梁的第一张借条,不仅如此,第二张借条上这句特意注明的话也被他划掉了。

  张其江:当时我跟他说你不要赖,你赖我得治你。

  梁卫保:他出了门呢,他就把这个括号划掉了,这样一来就成了两张借条了

  记者:这一糊涂就是五万块钱翻倍了。

  张其江:翻倍了就是……我不是想整他吗,对不对。

  主持人阿丘:您听听,现在张其江也承认,这两张借条实际上是一张,所谓10万借款,其实只是5万。 但,您刚才也听见了,红旗区法院就是根据这两张借条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判决。

  画面:判决书裁判部分。

  主持人阿丘:第二张借条证明是假的,那第一张借条呢?还记得当初张其江说的一段话吗?张其江说,当初梁卫保去他家借钱,在场的还有梁卫保的会计田高霞。而两张借条的执笔人也是田高霞。但当检察机关介入此案后,田高霞说出了实情。

  会计田高霞:有一个五万块钱的,是厂长叫给写的,说你给他(张其江)写个借条,我说咋写呢?他(张其江)咋说咋写。

  画面:借条特写。

  旁白:会计田高霞还说,自己根本没有跟梁卫保一起到张其江的家借过五万块钱。

  田高霞,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见过这个钱。他说在场,我根本都没见过这个钱,多少钱,啥样。

  主持人阿丘:有意思的是,检察官还发现,2002年张其江在起诉梁卫保时,除了出具两张借条外,还向法庭出示了一张写于2000年11月28日的借款承诺,证明欠了李立彦、石晶各五万块钱,落款还是梁卫保的化工厂(出示借款承诺)。您别小看了这张借款承诺,我请教了法律专家,要是没有这张承诺书呢,前面两张借条都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是身为法官,张其江也无法通过法院向老梁要帐啦。您要问了,既然五年前,老梁打这张借条时就不情不愿,干吗五年以后还给张其江再来一纸承诺?失效了不更好吗? 我跟您说,这纸承诺,老梁根本不知情,也是会计田高霞打给法官张其江的。田会计为什么要干这样吃里扒外的事情呢?

  记者:您是一个会计,当时就这样打一张条出去,您没有考虑一下后果吗?

  会计田高霞:当时我的官司在那,我想叫他帮我忙,我想叫他帮忙,他叫我咋写就咋写吧。

  隐黑。

  主持人阿丘.您明白了吗?其实说怪也不怪,田会计说,因为当时她自己也有一个官司有求于张其江。所以张其江让她写下这纸延续诉讼时效的承诺,盖上化工厂的公章,她没法推辞,也就公私两便的顺水推舟了。

  影像:田高霞沉默的样子

  主持人阿丘:两位关键证人站出来了,两张借条原本就是一张,就是这张借条,还有这张后来为了延续诉讼时效的还款承诺也都是假的。按说,到此时,这个离奇的借条案应该是已经真相大白了吧?但张其江就是死活不认帐。此时已经是2003年9月,无奈之下,检察官请来了我们节目开头提到的测谎专家武伯欣教授。对张其江进行了测谎。

  影像:新乡市街道上人来人往。

  隐黑。

  影像:测谎实况录像片断。

  测谎专家:这两个借条是一回事儿吗?

  张其江:不是。

  测谎专家:这借条上的字是你划掉的吗?

  张其江:不是。

  测谎专家:是有过向当事人要钱的事吗

  张其江:没有。

  隐黑。

  检察官曹世聪:测谎以后,武专家说,梁卫保和他的会计说的都是实话,张其江说的全是谎话。

  画面:案卷,张其江口供特写:“我承认,我错了”。

  旁白:测谎结果出来后,在检察机关搜集的一系列证据面前,张其江终于改口了。

  隐黑

  字幕:

  2005年9月29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法院以受贿罪(未遂)一审判处张其江有期徒刑10年,张其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05年12月5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6年1月17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生效的一审判决,梁卫保终于赢了借条官司。

  隐黑。

  画面:法院大门,威严的石狮子,国徽特写。

  法官杜敬安:他也是搞审判的,他知道有借条能打赢这场官司。所以说我认为他,张其江他,可以说他当时以这个借条,来欺骗了我们一审法官。

  影像:梁卫保情绪激动,面对镜头留下眼泪,言谈间嘴唇忍不住抖动。

  梁卫保:到现在不敢想……想起来这事很生气。我真不知道,工厂的官司这么难打!这十几年来,如果不打官司,不是这样。

  画面:荒凉破败的厂房,叠画14年前发黄的判决书

  旁白:尽管赢了官司,十余年折腾下来,梁卫保的工厂已经倒闭。而14年前被梁卫保告上法庭的新乡化工研究所,得知张其江被判入狱的消息,也觉得当年的官司输的冤枉,他们怀疑当初他们和梁卫保官司的败诉,是张其江枉法判案的结果。

  新乡化工研究所负责人:觉得这个官司里面有问题,但具体在哪点不太清楚。所以说这个官司,现在到目前为止,这个官司还准备往下打。

  主持人阿丘:一张借条,三场官司,十余年纷争曲折,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完结,当事各方都付出了不菲的代价,看到这里,估计您心里也不是滋味了。让人欣慰的是,执法犯法者最终是作茧自缚,始作俑者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痛定思痛,最后,让我们听听各方对这个离奇借条案的反思吧,也许不无好处。

  检察官王晓民:张其江给法律开了一个玩笑,是一个大的玩笑,使我们现在看到这个法律,如果说没有监督的话,就可能会使他人被人利用,就这种情况,被人利用以后,他会产生极不好的社会和法律上的后果。

  红旗法院杜法官:因为他是法官,对方可能有什么事情有求于他的情况,打的借条怎么回事,但是,在当时的话缺乏这个警惕性。

  检察官王晓民:就司法工作,司法是社会的底线,如果这个底线如果说人们不去相信他的,那么说,还能相信什么,是不是。

  影像:街道车来车往,来来往往的人流,法院门口飘扬的国旗,国徽特写。

  隐黑。

  影像:测谎现场录像。

  测谎专家:违法乱纪的事情,是自己一个人做的吗?

  张其江:从没有

  测谎专家:法院里的别人也干过吗?

  张其江:听不懂

  测谎专家:一个人经常说假话,是觉得他很对吗?

  张其江:他觉得他对。

  隐黑。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五22:05首播,次日4:40,16:30重播

  Email至shehuijilu@vip.sina.com或shehuijilu@vip.sohu.net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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