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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40天强暴拘禁前女友又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5日09:08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夏向忠】今年初刚刚刑满释放的犯罪嫌疑人,找到已经另嫁他人的昔日女友,以了断两人关系为名,将被害人约出并带至其住所,将其强奸并强迫对方喝下大量安眠药后,将被害人捆绑拘禁了两天。日前,本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以涉嫌强奸罪、非法拘禁罪将其再次批准逮捕。此时,距其被释放刚刚过去四十天。

  2003年年底,刚刚出狱的犯罪嫌疑人李华(化名)与被害人杨云(化名)相识并同
居。2004年7月,李华因盗窃罪又被判刑,杨云随后与他人结婚。2006年1月20日,李华服刑期满被释放。他找到被害人杨云,提出要在正月十五前给他2000元钱来了结他们之间的事,但没有得逞。2月11日,李华又找到被害人杨云的姐姐,要求见杨云一面,并约定转天下午1点在东北角新华书店见面,杨云如约而至。接着,李华以“找个安静地方谈谈他们之间的事”为由将杨云带至北辰区西堤头镇其租住处,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又迫使其吃下40余片安眠药后,将其用胶带捆绑,并限制其人身自由。2月14日下午,杨云趁李华熟睡之机,借助床上的木板把胶带蹭开后逃出报案,李华随后被警方抓获。

  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官的讯问,李华称被害人是自愿与其发生关系,以表达对他的歉意,自己的行为不能定性为强奸罪,办案检察官通过细致侦查及环环紧扣的证据锁链,戳穿了李华的狡辩。

  定案依据:李华辩称安眠药是杨云自己吃的,但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是不会吃下如此大剂量的安眠药,并自愿被别人捆绑的。李华又称杨云本人同意陪他呆两天,自己没有限制其自由,却对捆绑被害人的行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同时,被害人诊断证明证实被害人左腕部有淤斑、软组织挫伤,也从侧面证明被害人被捆绑是非自愿的,且有过挣扎。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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