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 正文

男子与陌生女子同居遭勒索将其杀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1: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昨日上午,年仅21岁一表人才的珠海男子容宇光镇定自如的走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斯斯文文的他沦为杀人凶手呢?据检察院的指控,容宇光和一陌生女子同居后,女子找他要钱并威胁他,不给就要找“混混”来修理他。容宇光愤怒之下朝女子连捅几十刀,直接导致女子死亡。

  据悉,容宇光是珠海市人,因为没有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2005年
10月,他满怀热情来到广州找工作,但一次又一次被拒,意志消沉的容宇光便将自己交给了网吧,白天在网友家换衣服,晚上则通宵上网。同月20日晚,容宇光从网吧出来准备填肚子。一年轻女子过来问他是否需要人陪,意志消沉的容宇光便答应了,该女子随即将容宇光带到其租的房子内与容宇光发生了关系,后又说要与容同居,随后,容宇光便与这个萍水相逢的女子一起住在白云区。

  同年10月25日中午,容宇光还在睡觉,该女子将他叫醒,说陪了他5天了,要容拿点钱给她,容拒绝后,女子即翻脸,拿出一把刀威胁容宇光,说她在道上认识很多人,容宇光不给钱的话就找人“修理”他。两人随即发生了争斗,过程中,容宇光抢过刀连刺女子30多刀。

  昨日庭审中,容宇光神情非常平静地承认了指控,其母亲则极为伤心,泪流满面地承诺要尽其所有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只求他们能原谅自己的儿子。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