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厕人为50元钱替人藏枪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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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4:43 重庆晚报 | |||||||||
与马成祥同时判决的,还有邓仁安——他因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获刑15年。 邓仁安是四川中江县农民,曾在成都市交通宾馆旁一公厕守厕所。马成祥从青海化隆县买到枪支后,用车运到成都,然后高价卖给四川、重庆、湖北等省市的下家。他在成都,一般都会住在交通宾馆附近,经常去邓仁安所在的厕所,两人便逐渐熟悉起来。
2004年12月28日下午,马成祥照例来到邓仁安处。他告诉邓仁安,他有一包“家伙”要放在厕所里,希望邓帮忙看守,并给了他50元好处费。原来,马成祥这次从青海进的货数量多,为逃脱警方的视线,他想把35支手枪和200多发子弹包好后藏在公厕里。后来,邓仁安发现那包里的东西是枪支,但没有声张。 同年10月31日,一福建商人在重庆市江北盘溪市场被人枪杀,马成祥逐渐被暴露。案发后,根据马成祥的供述,警方在邓仁安所在的公厕内搜出手枪和子弹。 (记者 易守华 见习记者 张勇 实习生 萧鸿渝)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