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他人同居丈夫绑架情敌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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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1:46 重庆晚报 | |||||||||
为迫使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的妻子回家,彭国祥绑架了情敌的儿子,结果换来十年刑期。这是记者昨日从涪陵区检察院获悉的消息。 不堪打骂老婆离家 彭国祥,41岁,万州区分水镇红古村二组的农民。15年前,他在石柱县卖鱼苗时认识
据悉,彭国祥喜欢打牌,经常半夜不回家,输钱不少不说,还不准老婆埋怨。老婆和他吵架,他就动手打人。去年7月,老婆离家到了涪陵区天台乡,经熟人介绍认识了40岁的李东(化名),老实本分,妻子难产而死,有个十来岁的孩子。 打听到老婆的下落后,彭国祥于去年10月20日赶到涪陵,准备带老婆回家。找到老婆后,强行将她带到一旅馆。趁他睡觉时,老婆从旅馆逃回李家。 寻妻未果遂行绑架 第二天早上醒来,彭国祥发现老婆不见了,马上赶到李东家要人。李家的人却说“昨天你不是把她带走了么?”彭国祥只好离开李东家。 彭国祥随后打听到,李东有个儿子在读初一,而且住校。同年10月25日9时许,彭国祥冒充李东的弟弟,给李东儿子就读的中学打电话,谎称“李东出了事故,快要死了,要见儿子最后一面”,并约定在涪陵乌江桥头等他。接电话的老师信以为真,急忙将这个消息转告给李东的儿子。 就这样,彭国祥将李东的儿子挟持到万州后,打电话给李东,敲诈1.15万元并要李将自己的老婆带到万州。李家人接到电话后,立即报案。翌日晚10时许,警察在万州区分水镇一农民家中,将被绑架39小时的孩子解救,彭国祥随后亦被抓获。 庭上辩解不是绑架 今年3月7日,涪陵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上,彭国祥对自己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但辩解称,他的行为不是绑架行为,他没有想要犯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彭国祥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依法作出判决。 见习记者 张勇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